本报3月29日讯 今天,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维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带头下沉督导,带动各级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公安、民政、应急、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督导森林防火重点街道(镇)、村(居),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公墓等防火重点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好火源管控等各项防范措施。
强化宣传教育。各级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文明祭祀”“文明踏青”为主题,强化正面宣传和警示案例教育,倡导文明祭扫、绿色出行新风。要发动街镇、村居等基层组织,采取发送预警信息、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鲜花换火纸、高音喇叭宣讲、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对重点林区景区、火情易发区域、黄河生态风貌带、林区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墓地坟主、林区农户、进山驴友、踏青游客等重点人群,加大宣传密度频次。
强化火源管控。各级要严格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严禁野外违规用火的通告》(济政发〔2020〕15号)要求,增加防控力量,加密检查(宣传)站点,延长巡查时间,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对烧地堰、烧秸秆、祭祀用火、林内吸烟、野炊、户外烧烤等进行集中治理;大风等特殊天气,继续实行封山措施,重点部位死看死守,筑牢森林火灾源头管控防线。要压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好“盯坟头”责任人,清明节期间各级网格化管理包片干部、防火一线工作人员全员上阵,护林员加强巡查巡护,森林消防队伍前置驻防,把“包山头”“盯坟头”等源头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明节期间,各级党政领导、各级林长要带头下沉一线检查督导,推进工作落实。3月30日至4月10日,组织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专项督导,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除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外,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包街镇、包村居、包山头,每天巡查暗访,对街镇、村居“禁烧”及“盯坟头”责任制落实情况,进山路口、墓地、重点林区巡查值守情况等不间断检查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各街镇、村居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火灾易发多发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域、林区经营单位、重点管理区域等,派专人重点盯守,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对祭祀焚香烧纸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对烧秸秆、烧地堰,林区吸烟、户外烧烤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切实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强化应急处置。各区县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加强监控预警,确保火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在岗备勤,区县直属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食宿、前置驻守、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处置,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