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宣传贯彻工作启动

2022-05-01 12:51:5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浩

  本报4月30日讯 (记者 杨晨) 今天上午,我市举行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启动仪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相关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律,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实施工作,真正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进入实际工作、融入办案环节,努力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宣传季、宣传年活动,多手段、多渠道做好普法宣传;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关键少数”学法;要结合“法治六进”活动,突出加强学校、青少年群体的学习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社会知晓度。要分级分层开展针对性教育,提高政法干警和有关人员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要坚持效果导向,深入贯彻实施。要紧紧扭住案件线索这个重点不放,按照《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案件办理具体制度和要求,深挖起底举报线索,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广泛开展无黑、无恶、无霸痞“三无”创建活动,营造全员全域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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