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可由企业向供水、供气专营企业申请办理最长2个月的延期缴费,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且不得收取违约金。“4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的《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减、降、缓、补”举措中包含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企业的纾困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5月16日,共有27家企业申请延期缓缴供气费用,共计432.69万元;9家企业申请缓缴供水费用,共计61.6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助企纾困25条”政策出台后,市发展改革委立足本职,完善供水、供气专营单位政策措施清单,形成济南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缴纳水费的服务指南和延期缴纳燃气费惠企政策事项服务指南,列明办理方式、申请材料等事项,方便企业申报。
市城乡水务局优化用户水费收缴,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水费(含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困难或不便的企业、居民提供最长不超过2个月的延期缴费服务,且不收取违约金。同时,加强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用水管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对需增加用水计划的用户,及时调整用水定额(计划),满足用户用水需求,对第一季度超计划(定额)用水的非居民用水户,申请复核时间延长至6月底。
缓缴燃气费用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需要的工商用户,可向提供服务的燃气企业提交延缓缴费申请,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燃气企业受理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签订补充协议,执行缓缴费扶持政策。“每家燃气企业都有自己的办理流程和要件要求,需要申请的工商用户可提前电话咨询。目前,全市已有十余家企业申请成功,缓缴费举措有效缓解了其经营资金压力,保障了城乡稳定供气和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