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

2022-05-31 09:38:2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李雪萌

责任编辑:鞠月芹

“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

  开宗明义:坚定尊重与支持原创、支持版权保护!

  但有一句话广泛流传:Bad artists copy , Good artists steal(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毕加索。这是一个结果正义还是程序正义的问题。

  “小满事件”还给我们提出了另一个思考:传统文化到底该怎么进入现代生活?

“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
“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

创意雷同的两家汽车品牌广告。

  抄袭到处有 广告界特别多

  奥迪汽车“小满广告”事件堪称广告界的史上最快翻车:从全网追捧、“感动、有品位”,到“查重率99%”、“人生没有大偷只有小偷”,只用了十来个小时。

  事情最终算得上圆满解决:奥迪率先道歉、刘德华表示遗憾、北大满哥称免费转让文案版权,各方都表示重视原创和知识产权。

  虽然这个比较极端的抄袭事件引发千万网友热切关注,但这远不是广告界的第一次抄袭,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世界那么大,行业那么多,广告需求量那么高,脑洞就这些,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创意雷同撞车是稀松平常的事:

  在法国和印度的两则广告里,一头大象分别冲着大众途观和尼桑皮卡车的左后轮撒尿,动作画面构图如出一辙;

  巴西和南非的洗发广告,都是墙上垂下的茂密绿植成为美女模特的长发;

  新西兰和罗马尼亚相隔两年分别推出的公益广告,“不约而同”地将驾驶位离合器设计成棺材形状,以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

  联通wo3G与Dequadin咽喉含片的两则广告,色彩、创意、人物形象均如同孪生;

  汽车更是创意雷同广告的高发区,除奥迪外,宝马、本田、猎豹、比亚迪,都曾陷入“高仿”风波。

  地产、网站、电影海报……但凡跟创意沾边的行业广告,几乎没有几个能做到全身而退,“抄袭”始终如影随形。

  广告设计是创意密集型产业,能令人耳目一新的突破性呈现,是其最高要求也是基本要求。然而记录没有那么容易被打破,人的创意虽然理论上无穷无尽,但灵感并不是每次需要时就能及时到来,而“拿来”就容易得多了!

  什么?“窃取”是“伟大”的?

  虽然是常见现象,但实际上能被铁板钉钉判定为“抄袭”的案例却并不多,毕竟像“奥迪小满广告”这样“像素级”雷同的一根筋抄袭并不常见。很多借鉴、致敬、模仿、引用、挪用、再创作……很难说“是”或“不是”抄袭。

  在艺术创意界,有一句著名的话:

  Bad artists copy,Good artists steal——差艺术家模仿,好艺术家窃取。

  这并非某个二流艺术家对自己抄袭行为的强辩,而是出自毕加索。

  后来苹果创始人乔布斯又更进一步,将其改为“Good artists copy,Great artists steal”——优秀艺术家模仿、伟大艺术家窃取。

  这里的“模仿”,可以翻译为“复制”“照搬”;“窃取”,也有人翻译为“剽窃”“偷取”或者“抄袭”。意思基本都是一样的。

  毕加索自己在创作中大量使用了来自古代和前人、别人的艺术元素。而乔布斯更不用说了,深陷无数个版权诉讼案件。苹果Mac界面对施乐PARC的技术盗窃,一度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对此毫不避讳,甚至还有些骄傲。在纪录片《书呆子的胜利》里,他明确阐述过自己的理念:

  最终这要归结到品位,你要尽量让自己接触到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东西,并把它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当我们偷窃别人卓越的创意的时候,从不觉得羞愧。

  注意,乔布斯使用的就是“steal(偷窃、偷盗)”。不得不说,成功者具有解释权,“steal”在这里似乎成了褒义词,这一集节目的题目就叫“Great artists steal”——“伟大的盗窃”。

  某种意义上,乔布斯是一个“steal”高手。有人曾说苹果的发家史充满了抄袭,比如iPod抄袭布劳恩T3收音机、iPhone里的计算器抄袭博朗计算器等。

  艺术家们对“窃取”,似乎一直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毕竟如果没有照搬和再创作,就没有超现实主义和波普艺术。

  去年4月,西班牙设计师丹尼尔·卡德罗推出了一个项目“艺术是窃取”,来“传达一种创作过程的方法或者说态度,讲清楚艺术家在某一层面上是如何‘窃取’其他艺术家的艺术元素和灵魂,而后逐渐形成出自己的‘创意’,又启发了他人”。

  康定斯基在《关于形式问题》一文中,对“模仿”给出了一个明确定义:“缺乏天赋的艺术家——也就是说缺乏对艺术的内在追求的艺术家——将别人所创造的形式挪为己用,迷惑大众。”

  但他接着又说:“如果艺术家是为了表达内心的冲动和体验,才使用别人创造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这种借用符合了他内心的真实,那么他就完全有权利这么做。”

  论绕弯子讲道理,永远也比不过搞艺术的。经过一番分析论证,好像只要会抄、抄得好,抄袭也很有道理。

  虽然一直深陷抄袭争议,但时至今日,随着苹果的日益成功,他们也开始不依不饶,告微软、告三星、告爱立信、告高通,据说苹果公司平均每年对侵犯自家专利的做法要提起近百个诉讼。

  所以对于抄袭这件事,大公司的态度似乎是这样的:抄袭没有问题,但只能是我抄袭你。

  结果正义的抄袭可以接受吗?

  奥迪广告事件发酵四天后,“北大满哥”再次发布视频,表示事情已经和解。

  他表示:商业诉求不是自己的目的,作为传统文化的热爱者和传播者,看到这么美的一个视频,将自己的文案传播得这么广,与创作团队的演绎和视觉加工密不可分,这是作品中其他拥有创作初心的人合力才能产生的效果。

  不可否认,尽管“北大满哥”的文案别具一格,但他本人的视频发布一年多,传播量还远不如刘德华出镜版发布三个小时。客观上,的确是这则抄袭的广告推广了“人生小满”的感悟与思考。

  这是又一个“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矛盾。“北大满哥”自己也承认,这则视频拍得更美、传播效果也更好、对推广传统文化更有利。

  就像没人能否认,苹果创新革命中无法回避大量的仿制与借鉴,但它加上了持续不断的改进,并最终改变了世界。

  这很容易给人传递一种认知:如果“抄袭者”能够做得更好,是不是可以被接受?

  文明社会的意义与标准之一,就是人们制定并相信规则。如果任何事情都只要结果,大部分东西都将会失衡,暂时看上去“正义”的结果,也终究会失去正义。

  就像有网友评价“小满广告”事件:无法理解,只要几万块钱买授权的事儿,最后走到这个地步!

  传统文化怎样进入现代生活?

  大家对于“小满广告”的是非判断基本没有争议,毕竟谁是错误方一目了然。很多网友关注的是这则广告背后的另一个问题——对小满节气牵强附会的解读。

  有网友发文表示,中国对于节气的认识从殷商时期就开始了,随着天文历法的进步,节气划分日趋细致,名称也逐步改变。但自始至终不变的是,节气是用来指导农业生产的,而不是用来教你做人的。

  该网友说,“没有大满节气是因为不符合古人倡导的做人态度”这种说法,纯属虚构。按照望文生义的解读,“大满”寓意做人太满所以不用,那“芒种”是不是寓意古人鼓励大家做人要锋芒毕露呢?

  借“传统文化”之名行“教你做人”之实这种做法,如果传播的是真文化,也算无可厚非。问题在于,绝大多数搞这种传统文化解读的人都缺少一种求真求实的品质,真假文化掺混着讲,既是对传统文化的曲解,也是对公众的一种误导。

  比如“北大满哥”自称出自曾国藩的那句诗“花未全开月未圆”,其实出自北宋名臣蔡襄。而在“满哥”的误导下,甚至连他自己后续的那三句,都被很多人当做是曾国藩的诗而到处传播。虽然“北大满哥”自称热爱传统文化,但“已经对传统文化形成了事实上的污染”。

  对于传统文化,我们要既“敬”且“畏”,要真正理解并认识到其历史的气息,包括积极的也包括负面的。传统文化需要与现代生活相结合,自然不必拘泥于“我注六经”,但也不能随意地“六经注我”。

  顺便再说一句,毕加索的那句“抄袭有理”的话,实际上也并非他的原创,其最早出自英国诗人艾略特的文集《圣林》:“不成熟的诗人模仿,成熟的诗人偷窃,糟糕的诗人让自己拿来的东西贬值,优秀的诗人让借用之物升华,或者与原创不同。”

  大师们只是在说艺术发展中一个不可回避的规律与现象,绝不是支持你真的去“偷窃”。跟所有名人名言一样,重要的是领会精神。所以对于这句话,有人将其翻译为“能工摹形,巧匠窃意”,才最合适不过。

作者:李雪萌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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