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助企纾困20条措施 制定环评豁免“正面清单”允许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

2022-06-05 07:31:0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马恬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冯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围绕服务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简化项目环评、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优化平台服务,从六方面入手强化要素保障,精准帮扶企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减少企业环评成本方面,《措施》首次制定环评豁免“正面清单”,将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与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就业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38个行业169类项目纳入环评豁免正面清单,实施环评豁免。同时,全省首创制定《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无需环评情形清单(试行)》,明确因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名称、生产规模等发生非重大变动,导致与环评不一致的有关情形,企业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在接受排污许可和执法检查中,可主动出具已公示的《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佐证,有效减少成本。首次开展园区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无需再开展环评;对符合条件同时涉及辐射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建设项目环评,实行“一窗受理、合并批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成本。

  在执法管理方面,除继续优化实施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严格控制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外,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允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在排污许可方面,对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辖区内确实难以平衡的,由全市统筹调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平衡市域内总量指标,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排污许可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及执行报告提交“到期预警”“超期提醒”,通过线上指导,靠前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排污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在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方面,对属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项目范围类型清单》的项目,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上门服务,指导项目入库;对环境效益显著的优质重大工程项目,推选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帮助企业争取信贷支持。同时,鼓励酒类等生产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酒类等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水中含有污水处理企业需要购买的有机物,生产企业将废水免费提供给污水处理企业的同时,不需要支付污水处理费,既可减轻企业生产、治污成本,又可减少企业设备运行时间,助力企业减污降碳。 

作者: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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