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决定小区“大事”济南居民小区进入电子表决时代

2022-06-16 08:17:08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罗晓飞

责任编辑:马恬

  时报6月15日讯 近日,《济南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试行)》正式印发实施,这意味着选聘物业、业委会选举等关乎全体业主利益的小区“大事”全面开启电子投票表决。

  电子投票,是指投票召集人组织业主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用互联网技术,对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的活动。在公共维修资金使用中,济南市已实施了电子投票,但在小区自治更大范围内还没有推开。

  根据电子投票试行规则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召集人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张贴投票系统移动端“济南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的二维码和电子投票操作指南,引导业主进行身份验证和房屋绑定。同时,通过物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公示,以及按照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征集业主意见,接受业主监督。业主自行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官方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和发送手机验证码方式完成业主身份验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业主房屋信息校验和绑定;无法通过线上验证的,业主可以向召集人申请人工审核确认,完成身份验证和房屋绑定,召集人对业主身份的真实性负责。

  投票期间,业主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所在物业管理区域投票进程和本人表决意见。电子投票时间截止,物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根据业主电子投票结果、书面投票补录情况以及召集人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总人数、总投票权数自动统计表决意见,生成电子投票的表决结果和表决明细。自表决结果生成次日起,召集人将表决结果在官方微信小程序、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投票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作者:罗晓飞

责任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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