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2022-07-05 06:34:2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赵云龙

责任编辑:王浩

  本报7月4日讯 (记者 赵云龙)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这一预案已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在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方面,预案中提出,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根据上述预案,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分级标准为:死亡(含失踪)人员300人(含)以上;或紧急安置人员10万人(含)以上;或地震烈度在Ⅸ度及以上。应急响应初判标准为:辖区内发生M(震级)≥7.0级的地震。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为:死亡(含失踪)人员5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或紧急安置5000人(含)以上,10万人以下;或地震烈度在Ⅶ至Ⅷ烈度。应急响应初判标准为:辖区内发生6.0≤M<7.0级的地震。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为:死亡(含失踪)人员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或紧急安置5000人以下;或地震烈度在Ⅵ烈度。应急响应初判标准为:辖区内发生5.0≤M<6.0级的地震。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为:死亡(含失踪)人员10人以下;或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或较大范围群众恐慌。应急响应初判标准为:辖区内发生4.0≤M<5.0级的地震。

  在分级响应方面,预案中提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时,启动地震Ⅰ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省防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时,启动地震Ⅱ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时,启动地震Ⅲ级应急响应,由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抗震救灾工作。

作者:赵云龙

责任编辑:王浩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