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9.3万家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及时雨”来了 本月起可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

2022-08-10 07:09:4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

责任编辑:鞠月芹

  今年8月开始,济南市对中小微企业可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正常申报缴费,并按规定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济南19.3万户中小微企业已进入“缓缴程序”,可“免申即享”缓缴政策,缓缴资金规模达16亿元,将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19.3万家中小微企业收到政策“及时雨”

  足额缴纳医保费用,是济南市中区普泰诊所负责人田先生不会忘记的一项任务。田先生经营的诊所规模不大,每个月需为两名大夫、一名护士缴纳医保,支出费用4000元。但是受疫情影响,诊所停业了两个月的时间,在没有丝毫收入的情况下,又到了缴纳医保费用的时候。正当他犯愁这笔费用的时候,济南市医保局推送的一条好消息瞬间令田先生高兴起来:我市对中小微企业可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

  “前段时间受疫情影响我们停业那两个月,房租、工资照常支出,但是却没有收入,所以这每个月四千块钱的医保支出在特殊时期来说就是不小的支出。”田先生说,缓缴政策就像一场“及时雨”,随着诊所重新营业,度过最艰难的时期后再补缴上就不难了。

  像田先生一样受惠于缓缴政策的,在济南有19.3万家中小微企业,通过缓缴程序,市医保局及时将政策“点对点”推送给这些企业。那么这19.3万家企业是如何筛选出来的呢?据悉,目前我市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我市中小微企业名单,设置了缓缴程序,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均在本次职工医保缓缴范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本次职工医保缓缴政策可追溯到2022年7月,也就是说如中小微企业尚未缴纳2022年7月份的职工医保,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含个人缴费部分)可直接纳入缓缴范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完成2022年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顺延缓缴2022年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2022年8、9、10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参保登记月至2022年10月的职工医保。

  符合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如存在职工医保欠费,可在补齐2022年6月及以前月份职工医保欠费后申请享受缓缴政策。

  不用跑腿儿符合条件企业“免审即享”

  收到医保局推送的缓缴政策信息后,济南三鼎电气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了市政府服务大厅的医保窗口咨询。这家公司的经营同样因为疫情原因受到了一定影响。“我们公司共53名员工,一个月医保支出约4.7万元,三个月下来就是14.1万元。”该公司员工张笑菡说,相当于当前立马省下来14.1万元现金流。

  如何享受这项政策利好?对于企业来说在办理流程上是“无感”的。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个人权益服务处工作人员吕琳洁介绍,济南市医保局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由市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缓缴企业名单,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缓缴标志。

  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医保部门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直接确认是否享受缓缴。对于不在名单范围内企业,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缓缴企业名单。

  需要提醒企业的是,本次职工医保缓缴政策期限为3个月。缓缴到期时,企业应及时补缴缓缴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企业后续职工医保缴费和职工享受医保待遇。缓缴7月至9月费款的,需在10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0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7月至9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缓缴8月至10月费款的,需在11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1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8月至10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