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路牌”指向何方?

2022-08-22 13:22:58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鞠月芹

“网红路牌”指向何方?

黎青/绘

  【新闻背景】

  “我喜欢乐山,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 (详见本报今日16版)

  “想你”路牌不能想设就能设

  □张淳艺

  以“我在XX很想你”为主要内容的“网红路牌”并非有关部门统一设置的,而是少数商家擅自设立的。其目的也不是给公众指路,而是为商家引流。在商家看来,“网红路牌”可以起到广告宣传效果;在一些年轻人看来,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了一份浪漫。殊不知,设立路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并非想设就能设的。

  地名标志是为社会公众使用而设立的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属于国家法定标志物。《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商家擅自设立路牌,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地名标志设置的规范性严肃性,而且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一些“网红路牌”隐去了真实的路名,直接用“我在某地很想你”等字样取而代之,很容易让不明就里的公众信以为真。

  2017年,民政部下发《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地名标志设置数量不足、规范性不够、维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损害了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影响了地名标志的使用功能”。“网红路牌”属于最近涌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私设“网红路牌”的违法成本,才能倒逼人们产生敬畏,不以身试法。

  过去,一提到地名管理,人们往往想到的是行政区划、住宅小区等地名标志,很少意识到道路交通标志也属于地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单独制定法律法规,加强道路指示牌管理,通过立法与普法相结合,厘清道路指示牌的管理权限,为公众划出清晰的“禁区”,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路牌设置,避免“网红路牌”添乱。

  “网红路牌”要浪漫更要合法合规

  □付彪

  在“流量效应”下,这种“网红路牌”的确满足了年轻人精神上对温暖、浪漫、想象等方面的需求,也为城市增添了浪漫气息。不过,“浪漫风”路牌的创意固然是好的,但设置路牌需要符合相关法规。从功能上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其设置是否科学规范,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也关乎治安、交通、消防等城市管理秩序。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能因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会引起误导和混乱。

  透过多地整治网红路牌的情况,不难发现拆除的都是设在道路两侧的,商业区内和商家店铺门口的路牌并没有被拆除。比如,在南宁七星路上的“我在南宁很想你”路牌被拆除,而内街文化创意园内、同样内容的路牌被保留;南京江宁区佘村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同是网红路牌,设在不同地方命运不尽相同。可见,商家设网红路牌也得分场合,要浪漫更要合法合规。

  一个城市需要一些美好和浪漫的地方,这不仅能展示城市的形象,还能吸引更多人前往打卡。“浪漫风”路牌不具有指位功能,而是满足人们情感的需要,相当于是一种有创意的公益广告,有城市宣传的味道。因此,对于这类路牌,有关部门不妨因势利导,加强规范和管理。比如,对其具体位置、宣传内容等作出恰当规范,并进行审核把关和后续监管。只要让这类路牌合法合规,那些浪漫创意就能达成美美与共的效果。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