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更规范 考核更公正 服务更高效 济南市司法局创新推出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六个一”体系

2022-09-16 10:56:2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通讯员张爱亮 王栋

责任编辑:颜甲

  今年以来,以市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履职为契机,市司法局深入研究谋划,构建以“六个一”(一个贯彻意见、一个工作规则、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评价办法、一项经费保障、一套管理台账)为主体的“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管理更加系统规范、考核更加科学公正、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开创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新局面。

  ●抓好一个贯彻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意见》,89个市直部门单位、15个区县(含3个功能区)、161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了专(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共外聘律所443家、律师(法学专家)100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8人,内部法律顾问331人。各部门、区县高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一个工作规则

  7月1日,修订后的《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将市政府法律顾问分成“政府法治、土地管理、征收拆迁、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破产重组、特许经营、涉外法律”9个组别;进一步拓宽履职方式渠道,新增“实行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规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完善一个管理办法

  对《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结合工作实践与管理工作需要,重点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程序规定进行了优化完善;对专项委托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应当遵守的9个方面规定;完善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解聘情形与程序,新增了4种解聘情形。

  ●实施一个评价办法

  制定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以“年度工作考核”与“任期届满考核”为重要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年度工作考核采取扣分制和加分制,并对扣分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年度履职报告、任期工作总结”与典型案例数据库制度,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

  ●夯实一项经费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统筹安排、专项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原则,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经费编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结合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统筹安排。规范支付程序,及时发放到账,保障了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细化一套管理台账

  建立《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全过程;制定《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评价单》,制定《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评分表》,建立《济南市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台账》,定期统计分析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工作提供详实准确数据资料。 (本报记者杨晨 通讯员张爱亮 王栋)

作者:杨晨 通讯员张爱亮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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