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施若干措施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在济扩大投资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

2022-09-17 07:42:4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卢震

责任编辑:卢卫美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总部企业及其驻地全资子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主投资方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济南实施若干措施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在济扩大投资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

  《若干措施》明确了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在济南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金融机构除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比如在上年度公布的世界企业500强名单中;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上年度在我市主要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3年内年均主要经济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注册成立或新迁入企业(在济南市登记注册6个月以内)等。

  在办公用房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总部企业在我市竞得土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进行补助。总部企业在我市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购房成本的50%进行补助。

  在成长激励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总部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纳入我市统计,自成立以来首次达到1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再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亿元,多奖励10万元。

  在扩大投资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总部企业及其驻地(即属地区县、功能区)全资子公司作为主投资方在本市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招商产业园区等项目除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主投资方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人才保障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认定为高层次人才(D类),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支持政策。每家总部企业(含驻济分子公司)可报5人;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子公司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可报7人;主要经济贡献达到2亿元,可报9人,以此类推,最多可报15人。对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符合薪资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个人贡献给予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根据《若干措施》,奖励和补助资金由市、区县(功能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实际分享比例负担,每年对企业的奖励和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在企业总部驻地实现的地方主要经济贡献增量(基数以总部企业认定年份为准)。总部企业可申请享受本市其他扶持政策,但其他政策与本政策同类型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作者:卢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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