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宣判

2022-09-17 09:46:4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侯月)今天,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市中区法院和历城区法院对两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夕阳红”。

  2018年5月,宋某某受连某指使注册成立济南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当月,被告人封某某入职公司任总经理,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投资款、发放利息及上传下达等工作。该公司通过拨打电话、组织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水肥一体机给予高息回报项目,并承诺到期返本付息。同年5月至8月,封某某共参与向胡某某(男,71岁)等30余名老年集资参与人吸收存款121万余元,造成损失109万余元。2021年5月14日,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封某某到案。经讯问,其对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市中区法院以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山东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于2013年10月成立。吴某某(在逃)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杨某系该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营。2014年8月至12月,杨某安排公司员工,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融资协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融资信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间,以该公司名义与以老年人为主的马某某等60名集资参与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0余万元,造成损失411万余元。

  历城区法院以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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