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翻越检票口被拘,不服?法院:处罚适当

2022-09-30 10:19:4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本报讯(记者 侯月 通讯员 王继学)因乘坐的列车已经停止检票,竟强行翻越火车站检票口栏杆进入站台准备乘车。阚某某的行为不仅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也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遂依法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然而,阚某某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日前,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历下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当天事件发生后,车站客运员急忙报案,民警到达现场,阚某某已经离开。次日,民警将阚某某传唤至车站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阚某某对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已经知晓,但拒绝在告知笔录上签字。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于当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阚某某不服,向济南铁路公安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之后济南铁路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的行政处罚决定。

  历下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完备。本案中,根据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制作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证实,阚某某不听劝阻强行翻越栏杆的事实清楚,阚某某本人对此事实也无异议。阚某某的行为侵犯了铁路运输安全,造成无法预测的公共安全隐患,有可能对行为人本身和公共安全带来巨大伤害。对此,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阚某某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综上,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历下区法院判决驳回阚某某请求判令撤销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济南铁路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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