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按照“1+1+3+3”总体思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2022-10-21 09:13:2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王波 丁洪亮

责任编辑:田艳敏

济南检察按照“1+1+3+3”总体思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市数字检察建设推进大会召开

济南检察按照“1+1+3+3”总体思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建成全省首个公益诉讼智能应用平台

济南检察按照“1+1+3+3”总体思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力建设国家级检察大数据融合创新实验室

济南检察按照“1+1+3+3”总体思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面推进大数据战略

  近年来,济南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围绕检察数字化建设作了一系列探索,大数据的支撑、推动作用取得一定成效,部分做法作为经验性成果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作为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首批试点单位,积极承担系统研发、运维等工作,探索区块链在大数据安全领域的应用等新技术,通过平台受理案件数量始终稳居全省第一。

  ●围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建成全省首个公益诉讼智能应用平台,在线索收集、证据固定、辅助办案等方面取得突破,创新绘制“黄河公益诉讼地图”,划定了19处重点监督区域和486处重点监控地点,有力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在全省交流经验。

  ●研发智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监督平台,部署教职工违法犯罪查询系统,累计查询11.6万余人,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数据整合应用,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接访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来访登记、流程引导、信息查询等功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强调研时充分肯定,明确要求在全市进行推广。

  ●研发了全省首个服务非公经济的“检察护航”APP,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全力建设国家级检察大数据融合创新实验室,高标准完成2项国家重点专项课题示范应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研发业务数据分析评价系统,全时采集、分析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时产生的数据,实时生成评价报表、报告、案件比分析,变传统的业务分析静态评议为动态管理。

  ●研发数字党组会、数字检委会系统,上线“济检政务”APP,积极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会办公。

  核心阅读

  济南作为数字强省建设的龙头城市和核心阵地,日前召开了数字济南建设推进大会,吹响了“打造全省领跑、全国一流的数字城市,率先建成数字先锋城市”的冲锋号。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济南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面对标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我市关于加快数字济南建设的意见,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不断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按照“1+1+ 3+3”总体思路,以全力建设一个数字检察融合支撑平台为基础,以推进打造一个全市检察大数据中心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办案监督、为民服务、检务管理三大应用系统为牵引,以有效构建科技创新、安全保障、运维管理三大体系为保障,通过大数据深度应用,不断开创法律监督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理向治理变革的工作新局面,引领助推省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1

  以提升思想认识为首要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责任感使命感

  数字济南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提升济南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抢抓数字技术变革机遇,推动检察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现代化,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数字检察建设推进大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峰强调,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是躬身入局切实扛起数字化改革使命的政治担当,是优化治理更好承担护航强省会建设大局职责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监督更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的最优路径。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充分认识数字检察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大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发展紧迫感,理解和把握数字检察建设各项要求,努力探索符合济南检察实际的大数据发展之路,在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服务保障数字济南建设提质增效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力争先,不辜负党、人民和时代所赋予的职责使命。

  今年的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强调,大数据法律监督要从“道”的层面去领悟,通过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实现监督办案理念、模式、机制深刻变革,从而推动法律监督质效飞跃。

  在鲍峰看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大数据赋能,实现从个别、偶发、被动、人力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智能监督。数据是建筑底座,业务发展是建设于底座上的建筑成果。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都要明确数字检察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树牢“向数据要检力”的思维,主动提升融入、参与数字建设的主人翁意识。2

  以系统融合推进为导向搭建数字检察建设“四梁八柱”

  结合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部署要求和数字济南建设“1+4+N”工作体系,全市数字检察建设立足“1+1+3+3”总体思路,按照“两步走”的工作安排,通过大数据深度应用引领助推省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设一个数字检察融合支撑平台

  按照国家安可替代有关要求,对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国产化升级改造;打造全市数字检察云平台,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等共性资源的集约共享,为各项数字检察系统应用提供可动态分配的基础资源;积极探索检察工作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数据交换方式,提升获取、应用外部数据的能力;通过5G和物联网技术拓展检察单兵装备接入能力,形成“云、网、端”相融合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打造一个全市检察大数据中心

  梳理汇聚全市检察机关应用系统数据、政法各单位协同共享数据、行政机关接入数据、监管场所音视频监控数据、互联网采集数据等内外部数据,形成与数字济南建设统一标准的基础数据目录,打造面向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方面的大数据资源库,为各类检察大数据应用提供保障。

  ●完善三大应用系统

  办案监督应用系统。紧紧围绕办案、监督、管理三个层面打造数字化应用。办案层面,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加大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接访、远程会商等非接触式办案场景应用,升级完善全市智能接访系统,建设自侦线索管理系统,为检察官提供“科技外脑”;监督层面,积极应用现有侦查监督、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监督数字化平台,加快推进“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推动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个案办理式监督到“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式监督的转变;管理层面,打造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的实时动态案件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网上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全流程监控,切实推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为民服务应用系统。通过进一步升级完善12309网上检察服务中心,加大“检察护航”APP与“爱山东·泉城办”APP的数据对接力度,持续推进中国检察听证网应用,全面加强互联网律师阅卷系统应用,大力开展“网、端”群众评议办案活动,有效建成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

  检务管理应用系统。围绕人、事、物、督四个维度,以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管理。通过建设检察人员考核系统,为队伍建设管理、基层院建设、业绩考核和机关党务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化辅助,做到“人”尽其才;通过持续完善政务管理系统、“政务管理”APP,办文、办会、办事等政务事项全部网上申报处理、网上审核审批,加快与“山东通”终端的对接,实现日常事务工作的掌上化、流程化、智能化,做到“事”尽其善;通过融合全市检务保障数据,智能辅助开展固定资产、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方面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通过完善检务督察平台,对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控申接访大厅、案管大厅、办案工作区及派驻检察室等关键场所进行远程视频督察,提升检务督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督”尽其效。

  ●构建三大体系

  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发挥“国家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济南检察大数据融合创新实验室”载体的作用,持续加强创新研究和科研项目申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检察建设中的应用,打造数字检察能力开放生态,支撑数字检察多样化创新应用。

  安全保障体系。做到信息安全与数字检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全面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保密“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涉密应用系统分级保护等制度,定期开展非涉密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威胁分析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网络安全防控能力和检察核心数据保护能力。

  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全市联动的运维管理机制,增强对信息系统、通信网络突发故障隐患的事件发现、预警通报、应急处置、测试评估能力,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维保障水平。

  根据规划,到2023年底,济南数字检察建设“1+1+3+3”的工作框架基本形成,云、网基础支撑有力,检察监督初步实现数字化转型,数字场景应用向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拓展,智能化辅助办公办案能力显著提升。网上、掌上检察服务初步由可用向好用、便捷转变,检察科技装备和设施基本配置到位,一线检察人员应用满意度大幅提升。

  到2025年底,建成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数字检察体系,检察监督实现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场景覆盖全链条,智能化辅助办公办案能力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新格局。3

  以做实数据赋能为关键推动省会检察工作根本性提升

  法律监督是党、国家、法律赋予检察人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去年,中共中央首次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指出方向、明确政策、作出部署,各项规定都是“新要求”,每一条款都有“大文章”。如果按照传统的办案、办事方式推进落实,还是会走上固化思维的“老路”,无法真正实现破题。

  济南检察机关将“树立大数据思维,向数据借力”作为破题的关键,切实提升数字赋能的能力和水平,以数字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着力强化数字检察与数字济南的对接融合。明确数字检察在数字济南建设中的位置、作用,准确把握数字济南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推进方式,掌握共性核心问题,按照共建共用共享的要求,发挥检察专长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按时、按进度完成各项数字架构搭建工作,做到与数字济南统一设计、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视图。

  着力打通内外部数据壁垒。切实抓住数字济南建设的绝佳时机,在信息共享上取得更大突破,打牢济南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运用检察智慧,以更加务实、开放的态度主动对外提供检察数据,以“送往”促“迎来”。

  着力打造内部一体化数据底座。利用更加智慧化的手段挖掘内部数据潜力,应用到分析研判中,为各办案部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监督信息。推动内部信息横向纵向交流,让数据和线索的交流实现自动筛选、流转、应用,为数字检察工作建立起智慧化底座。

  着力丰富数字应用场景。目前,数字应用场景在公益诉讼、监狱检察等几个条线都实现了很好的覆盖,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等方面效果明显。下一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条线切实增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意识,让数字应用场景涵盖检察履职方方面面。

  着力创造更加友好的数字应用体验。树牢以人为本的数字观,真正让系统应用的设计语言落脚在实际办案上、为办案监督服务,让智慧化的手段促使人力负担减轻。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王波 丁洪亮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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