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人才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法院高层次专家型、全科型法官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全市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
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济南中院决定,授予吴万秋等15名法官“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希望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勇挑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重担,积极发挥审判业务专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法律适用研究、法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呼吁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向他们对标学习,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吴万秋
济南中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自2016年从事家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办案数量位居全庭首位,年均结案率均在95%以上。2019年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
他注重对老、弱、病、妇、幼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注重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原则以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中。积极参与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建设与运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鼓与呼。以普法为己任,担任十余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耿 露
历下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一级法官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十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重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
做一名“学者型法官”是她的职业坐标,其多次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调研文章,在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中获奖并参与厅局级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热心普法宣传,多次受邀走进校园、军营和社区,受到广泛好评。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2016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孙庭武
天桥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12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0余件。他始终坚守在民商事审判一线,贴近人民群众,用心办案,于细微处让百姓感受公平正义;他不仅继承了传统民商事法官坚韧朴实的优良品格,还具有新时代年轻法官的睿智和学识。他审理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先后荣立三等功,获评“科学发展观先进个人”“最美抗疫个人”等荣誉。
王 云
章丘区法院绣惠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自2001年开始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理民商事案件4000多件。为规范送达行为,提高送达工作质效,负责起草了章丘区法院民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规范(试行),并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2018年,积极参与章丘区法院研发电子送达系统,制定了电子送达模板、电子送达规范用语。
她先后荣获“济南市公正廉洁为民优秀法官”“济南市先进工作者”“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巾帼志愿者”“全省优秀法官”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苏友芹
钢城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一级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审理中斟酌法理与情理,曾荣立三等功1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巾帼建功优秀女法官”。
她始终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法治引领、普法先行”的理念,多次送法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以法理情有机统一的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所审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她积极报送优秀典型案例,至今已有6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李耀勇
济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20年来,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以来,个人结案超过2000件,连续多年业绩考核全庭第一、全院前列。
在负责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期间,他一方面率先尝试信息技术在域外取证、跨境授权委托方面的应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诉讼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推进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沉基层法院,促进了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高质量发展。组织或参与起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纪要》《商事审判若干问题解答》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统一了裁判尺度。
梁 伟
市中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作为市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参与了742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办理了全市首例股东瑕疵决议撤销权案、全国首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被判无效案,撰写的多篇文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主持的多个庭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审,发表各类调研文章20余篇。
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被授予“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政法信息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黄笃勇
历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自1990年8月进入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庭长助理、审判员,长期从事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等工作。
先后主导制定了历城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办案规范以及买卖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主要民事案由的实体裁判规范,为全院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2015年以来,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审判团队建设和引入聘用法官助理辅助办案,有效地化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
尚宪锋
章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3年来,审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质量高、速度快,案件质量、结案数均列章丘区法院刑庭榜首。主审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也承担了其他疑难案件的审理,攻坚克难、埋头苦干,既保证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保证了其他案件的顺利审结。
工作以来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选调生”“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等称号。
夏 民
平阴县法院孔村法庭一级法官
从事商事审判期间,在全市法院率先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为金融案件高效审判奠定了基础。她积极将审判成果转化为调研成果,编写的案例被收录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她扎根司法服务基层的第一线,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依托孔村法庭创新成立全市首家“网格法官工作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前端,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近年来被授予“全市法院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
李毅斌
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他所审理的破产案件结案总数和年度收结案数多年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共参与出台破产审判相关文件20余件,全力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设。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法官”“济南市公正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潜心理论调研,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多次在省高院、省法学会征文比赛中获奖;参编法律书籍数本;参与多项最高法院研究课题调研;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事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韩晓爽
市中区法院十六里河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参加工作19年,她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
她注重案件政治效果,办理的案件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关注案件社会效果,通过裁判结果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她狠抓案件法律效果,注重用法律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大量家事纠纷。先后获评“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齐鲁最美法官”“山东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法官”“济南市三八红旗手”“济南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周 健
长清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近30年,她始终奋战在行政审判一线。先后被授予“全市基层法院优秀个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她审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审结全省首例维护合法权利人信赖利益的行政案件。作为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中间人”,妥善处理多起涉及百姓利益的行政赔偿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主持开展长清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她注重将法学理论研究同审判实务相结合,撰写的数篇理论研讨文章被《人民法院案例选》《山东审判》等采用。
张艳伟
济阳区法院曲堤法庭一级法官
十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在和群众长期打交道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自任命法官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多件,各项指标均位于全院前列。近年来,他调解撤诉的案件占一半以上,真正做到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和院内表彰,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济南中院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4月,被济阳区委、区政府授予“济阳区优秀劳动者”。
王 刚
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8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196件,年均结案率96.77%。他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提高服务质效,带领立案庭打造“七个一”服务工程,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他办理的涉医院财产保全案入选省高院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十大典型案例;山东省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济南市破产审判典型案例。2018年荣获省高院个人二等功;2020年度被济南中院评为优秀法官;2019年、2021年被高新区党工委授予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