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65家企业纳入环保扶持 比上年增加40.96%

2022-11-02 08:14:1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王浩

  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前完成集中调整。调整后,正面清单共纳入企业(项目)265家,包括民生保障企业37家、中小微企业131家、“瞪羚”“独角兽”“省专精特新”企业39家、拟上市企业3家、疫情保障企业2家、市级以上重大项目1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家、符合纳入条件的其他行业标杆企业或企事业单位51家,比上年增加77家,数量增加了40.96%。

  为进一步转变生态环境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聚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要求,从做好“严、活、新”三篇文章入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集中调整。

  首先,严格审核把关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区县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企业(项目)进行认真核实、审核把关,将拟调整正面清单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调整完善,最终确定2022年度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同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从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到社会公示、调整完善再到确定名单、网上发布,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确保了纳入企业(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体现了正面清单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灵活设置纳入条件,有序增加纳入数量。认真把握上级要求与当前形势,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明确纳入条件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各区县分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履职要求和企业标杆示范作用等因素,坚持“小步快走”原则,逐步扩大纳入范围,有序增加纳入数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瞪羚”“独角兽”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上市企业、“荷尖”企业及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灵活、有序工作,将更多企业(项目)纳入正面清单,让更多企业(项目)享受政策红利带来的实惠,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创新加强帮扶指导,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主要采用视频或用电用能监控、在线监测监控、信息管理平台、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管,对确需现场调查核实的,严格落实启动现场检查审批程序,切实将减免现场检查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全市实际,引导激励各区县创新加强正向激励,树立行业标杆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守法意识,特别是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考虑数量大、范围广的特点,可按照正面清单进行管理,探索采用按照污染类型分类监管,利用企业承诺、企业自查、座谈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帮扶指导与提醒预警,以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全心为企业(项目)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发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作用,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强对正面清单企业的帮扶指导,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力助企纾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本报记者 冯瑜)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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