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六种情形拟放宽报考事业编条件

2022-11-03 06:56:4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罗晓飞

责任编辑:颜甲

  11月2日,《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并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实施细则》适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审查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范围。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同一范围发布补充公告,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实施细则》着重明确,高层次、高技能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包括:济南市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经市委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人才团队;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经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须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招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聘广播宣传、文艺表演、杂技魔术、外语翻译等岗位人员,经同意后,可以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综合考察(技能操作)的方式组织。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免笔试,直接通过校园招聘、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方式招聘,经同意,也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考试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或5:5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罗晓飞)

作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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