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济南市属国企将开展对标一流攀登行动、服务大局争先行动、纾困惠企帮扶行动、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科技创新赋能行动、风险防控筑篱行动、人才战略强企行动、强基铸魂引领行动等八大行动。到2025年年底,济南力争打造40家左右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逐步形成一流企业集群。同时,支持市属企业积极谋划推进多层次、多渠道挂牌上市。
着力培育打造3家以上“链主”企业
在对标一流攀登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引导市属企业对照行业领域省级以上标杆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对标对表指标体系,力争到2025年年底市属企业达标率超过80%,打造40家左右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逐步形成一流企业集群。同时,制定创建一流企业3年行动方案,从经营指标、运营效率等方面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在服务大局争先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市属企业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中央商务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中科院济南科创城等重点功能区和片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属企业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办好中国企业论坛,每年至少开展对接世界500强、央企、省企、知名民企活动4场,为加强与央企省企合资合作搭建交流平台,助力我市大建设大发展。
同时,落实“工业强市”战略,聚焦我市“十大千亿产业”,围绕城市运营、高端装备、建筑施工、空天信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着力培育打造济南二机床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产业链群、神思电子人工智能产业链群等3家以上“链主”企业,提高市属企业关键产业链支撑和带动能力。适时整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利用股权投资招引项目,助力实体产业发展。
谋划推进多层次多渠道挂牌上市
在纾困惠企帮扶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建立联系包挂企业制度,推进解决市属企业改制重组历史遗留土地产权等问题,力争到2025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比例提高到20%。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向和集中度,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80%以上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项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2022年年底前启动10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后续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需求持续推进。
在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市属企业与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优势企业实施市场化战略重组。加大市属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健全梯次培育上市机制,每年筛选2—3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谋划推进多层次、多渠道挂牌上市。完善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效,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积极提升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建立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制度。
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
在科技创新赋能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市属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到2025年建立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5家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实际发生额的2倍、1.5倍、1倍视同利润考核。
同时,建立市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以2021年为基数,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幅原则上不低于12%。到2025年,市属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其中智能制造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重点企业达到6%、力争达到7%以上。支持市属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以2021年为基数,有效专利、发明专利件数力争年增幅均达到15%以上。
在人才战略强企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健全企业家培育体系,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薪火计划”,2025年年底前培养150名左右各层级优秀青年干部。严格落实市属企业薪酬分配主体责任,确保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逐步提高关键岗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对市属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专项投入等,可视同当年实现利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