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2023-01-13 11:49:1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欢
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济南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 让公平正义如期抵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连日来,济南法院持续开展执行行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始终保持依法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的高压态势。

  2022年,济南两级法院深化执行机制和方式创新,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行公证执行、悬赏执行、律师调查令等做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案件10余万件,到位金额332.3亿元。开展“小微大爱”“泉城清薪”执行行动,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到位12.5亿元。

  ●历下区法院

  千里跨省扣划400万元债权

  近日,历下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千里跨省冻结扣划债权400万元,一次性执行完毕45起劳动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导致45名农民工向历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李硕在办理其中一起案件过程中,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对位于石家庄的第三人某建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考虑到45起案件被申请执行人主体一致的客观情况,法院决定将该批案件合并执行。

  李硕依法向某建工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不料却没有回复,随即李硕委托当地法院实施扣划。但因当地疫情形势严峻,无法及时办理线下执行工作。

  为确保农民工兄弟尽快取得应有报酬,安心归家过年,李硕驱车7小时、跨省赶往石家庄。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历下区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成功冻结扣划债权400万元。

  ●市中区法院

  执前和解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市中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一服务合同纠纷案达成执前和解协议,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原告孙某某居住的小区由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019年,被告以原告偷电为由,将原告的电表拆除,并作出罚款的决定,让原告缴纳用电罚款1.37万元。原告认为自己并未偷用电,遂将被告诉至市中区法院。该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37万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陈云鹏考虑到马上就要过年,强制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使小区的管理进入混乱状态,于是他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督促双方进行执前和解。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1月8日,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1月9日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款支付给申请人。

  ●槐荫区法院

  用心执行促和解 用情护企助双赢

  近日,槐荫区法院执行法官刘文博在执行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没有对被执行人的账户一冻了之,在申请执行人没有充分证据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用心用情用力护航企业发展,助力实现双赢。

  ●历城区法院

  强制腾房解企业难题

  近日,历城区法院执行局快执中心成功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为辖区某企业收回2000余平方米的房产,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难题。

  2019年7月,A公司同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由B公司承租A公司所有的2000余平方米房屋用于餐饮经营。租赁期间,B公司未经A公司准许,将上述房屋转租给了C公司。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B公司不再支付租金,但C公司以同B公司存在纠纷为由,拒绝搬离。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B公司及C公司返还房屋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上述两公司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仍占据涉案房屋,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同意一周内腾退房屋,并向法院提交保证书。元旦前夕,被执行人主动将房屋腾空,法官现场为各方办理交还房屋的手续,被占用多年的房屋终于回到了A公司的手中。判决中确定的相应款项,法院也执行到位,该案执行完毕。

  ●莱芜区法院

  成功执结15万元 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法官您好,我是吕某某,感谢王洋法官为我的案子操心奔波,我来法院送锦旗啦……”

  近日一大早,莱芜区法庭执一团队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了当事人吕某某的感谢电话。日前,莱芜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事执行案件,为吕某某执行到位交通事故赔偿款15万元,依法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钢城区法院

  成功为老人追回售桃款

  “这笔卖桃钱我要了好多年没要回来,多亏法官帮我要了回来。”近日,70多岁的葛大爷收到了被拖欠5年之久的4000余元售桃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执行人杨某多次向申请人葛某赊购桃子,后经结算,杨某尚欠葛某购桃款4000余元。葛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钢城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杨某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桃款,葛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生无小事。虽然该案涉案金额较小,但对葛大爷来说,却是支撑生计的一笔“巨款”。日前,执行干警上门扣押了杨某的车辆。次日,杨某主动前往法院还清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商河县法院

  解决沉淀8年的赔偿款

  日前,吴某在商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引导下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他激动地说:“没想到,执行局法官给我解决了8年前的赔偿款,这下我可以告慰九泉之下的儿子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8年前,被执行人王某驾驶拖拉机与吴某之子驾驶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相撞,吴某之子当场死亡。法院作出判决,王某赔偿吴某夫妇死亡赔偿金及各种费用28万余元。

  由于王某家庭比较贫困,自判决生效后王某外出不归。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找王某一直未果,其家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上个月,法院了解到,王某现在在某厂上班,经济条件已经好转,遂迅速出击,将王某从某水泥厂传唤至商河县法院执行工作局。

  经执行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一沉淀了8年的赔偿款终于有了着落。

  ●高新区法院

  “血汗钱不能拖欠”

  “法官,我为我儿子的不诚信行为道歉,儿子法律意识淡薄,今天我替他把钱还上。人家的血汗钱不能拖欠,我替儿子还了,也替儿子向人家道歉。”

  近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帮助儿子还钱的七旬老人赵大爷,替儿子偿还了17万余元的债务。当天,承办法官就把钱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孙某手中,该案历经十年终于成功执结。(本报记者 侯月)

责任编辑:李欢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