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日前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印发《济南市纪委监委关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一共26条具体措施,内容涉及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推动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推动“五不”问题整改巩固深化、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联系服务企业走深走实、推动政商关系亲清有度、推动市场监管行为规范、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等八方面内容。
《若干措施》推出哪些“硬核”措施?本期“泉城清风”将通过一图速览的方式带您了解——
一 监督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和政治监督活页,持续加强政治监督。
1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省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2 成立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派出机构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及时校准工作偏差,持续压实各级责任。
3 建立委班子成员包挂制度,定期调度情况、研判形势、制定对策,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作为政治生态分析、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区县、市直部门主体责任。
二 监督推动重点项目规划建设
4 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风护航“六项行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盯第一批1301个重点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压紧压实牵头责任、协同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5 主动对接市发改委12个项目服务组,选派精干力量开展“嵌入式”监督,重点监督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坚决整治打“糊涂账”、搞“花架子”、当“太平官”问题,以严明纪律推动履职尽责。
6 结合“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年活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组织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与项目投资方联系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三 监督推动“五不”问题整改巩固深化
围绕深入解决“数据不共享、系统不衔接、部门不协同、制度不完善、交互不畅通”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7 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一网办理”改革,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重点破解数据质量不高、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
8 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系统平台衔接不畅的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加强对上沟通,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重点破解企业多头跑的问题。
9 督促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处理机制,重点破解部门协同不充分、市区(县)联动不足的问题。
四 监督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见效
10 围绕落实“三新一高”、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省委促进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以及我市密集出台的相关政策等,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策落地自查自纠,认真听取中小微企业呼声诉求,坚持从市场主体角度查摆短板弱项,推动解决问题。
11 开展政策落地专项监督,将各级各部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服务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12 围绕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尽快拆除影响企业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着力解决歧视性条款、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欠款等问题,推动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 监督推动联系服务企业走深走实
13 通过纪检监察干部“遍访企业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设立廉情监督员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市场主体需求,直面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发现损害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
14 聚焦政策落地、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托“1+3”监督体系,广泛收集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健全集中研判、分类处置、交办督办、限期办结、对账销号等制度,确保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形成闭环。
15 加快建设大数据监督平台,探索开展“码上监督”,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场、审批大厅等场所张贴监督二维码,强化信息的收集、甄别、分析和研判,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16 注意维护企业声誉,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加强对涉案企业合法财产的保护,杜绝随意扩大查封、扣押、冻结等范围,严禁因办案方式方法不当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六 监督推动政商关系亲清有度
17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健全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列明列清“负面清单”,明确“可为”与“不可为”情形,大力营造诚信守法、交往有道、廉洁高效的营商生态。
18 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帮助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在职能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生产生活条件,打造政府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19 坚持常态化察访,成立护航营商环境专项察访组,实地监督检查“项目落地、政策落实、涉企服务”等情况,坚决查办对市场主体诉求置若罔闻、对企业合法权益不管不顾、借服务企业之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问题,严肃查处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借服务企业名义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七 监督推动市场监管行为规范
20 督促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21 督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严肃查处监管执法过程中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以罚代管、一事多罚、拖延式立案、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甚至设租寻租、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22 加强对政府及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中介服务“监督的再监督”,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干预招投标、参与操纵中介服务行为。
23 加强对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涉企违规收费和评比达标、“红顶中介”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开通线索受理处置“绿色通道”,集中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打造宜商宜业的人文环境。
八 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24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对任务落实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解决痛点难点堵点中的不规范做法等,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后果影响以及认错态度,稳慎精准问责;对担当作为出现失误过错者,坚持正向激励,做细思想工作,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25 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激励保护机制,深化“风险备案”制度,对探索性、超常规工作进行事前风险备案,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创新,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26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结论,予以澄清正名,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文字整理 沙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