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出行,看好“指引”!

2023-03-31 07:39:4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颜甲

  近日,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作的全国首个儿童安全出行指引——《济南市儿童安全出行指引》正式对外发布,成为济南交警全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落实落细儿童友好理念,全力护航儿童安全出行的具体体现。

  该指引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首创,共分为“步行、骑行、驾驶、乘车”等4个篇章,通过绘图、注解、归纳等方式,对交通法规进行通俗化、可视化、趣味化解读,丰富儿童安全出行知识,为打造更适宜儿童健康成长的城市环境提供了安全保障,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彰显了儿童友好理念下的城市担当。

  交通安全之步行篇

  家长与儿童一同出行时,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儿童学会并熟悉安全出行的正确方法,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天黑出行时,要给儿童穿着白色、浅色或反光的衣服。

  雨天出行时,要给儿童穿用颜色鲜明的衣服或雨具。

  雪天出行时,要给儿童穿防滑性能较好的鞋。

  不要让学龄前儿童单独出行。

  过马路时,应牵着儿童的手。

  不要在马路对面等候儿童。

  不要让儿童在有车辆行驶或停放的区域玩耍。

  ■“3要”

  要注意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要服从交通管理,上学放学要服从交通警察、协管员和老师的联合护导措施。

  要远离汽车盲区,尤其是遇到大型车辆,等待其通过后再通行。

  ■“3不要”

  不要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护栏。

  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不要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或平衡车上道路行驶。

  交通安全之骑行篇

  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作为家长或监护人,应告诉孩子基本的骑行法规和注意事项。出行前,要让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尽量穿着可以起保护作用的衣物,不要穿可能影响控制车辆或会缠绕车轮、车链的衣物。

  路段通行时,遵循右侧通行原则,不要逆行。

  横过道路时,下车推行。

  路口通行时,应提前减速慢行,不要突然变向。

  车辆停放时,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注意”

  注意不要离周围车辆太近,特别是大型车辆。

  遇交通阻塞时,注意不要在其他车辆之间穿行。

  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注意减速避让。

  ■“4不准”

  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不准扶肩并行或攀扶车辆。

  不准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不准佩戴耳机或使用电话。

  交通安全之驾驶篇

  ■注意减速慢行!

  驾驶机动车行至学校、儿童游乐场所以及相关场所附近路段或遇有“注意儿童”等交通标志时,应注意观察,提前减速慢行。

  ■注意停车让行!

  驾驶机动车遇有儿童或中小学生列队横过马路时,双向行驶的车辆应停车让行,直到队伍完全通过。与校车同车道及同向相邻左侧车道内机动车,遇前方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停车等待;处于其他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减速通过。遇学校交通协管员手持停车标志,指示车辆停车时,应停车让行。

  交通安全之乘车篇

  ■乘坐公交车

  等车时,要在站台安全线外有序排队候车。

  上下车时,要等车辆停稳,有序上下车。

  乘车时,要扶牢站稳,避免发生倾倒。

  ■乘坐私家车

  儿童乘车时应注意不要过度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撒、投掷物品。

  家长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有序,不要放置、堆积尖锐、硬质的物品。未满10周岁的儿童应坐后排座椅,并系好安全带。未满4周岁的儿童应使用与儿童体重、身高相匹配的安全座椅,并确保儿童扣紧在儿童安全椅内。上下车时,应让儿童最先上车和最后下车。如果儿童单独下车,应在安全区域停车。

  ■乘坐摩托车

  乘坐摩托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时,应在驾驶人后座正向骑坐。骑坐时应扶住驾驶人或抓紧扶手,踩稳踏板。

  摩托车后座只能附载一人,且不能附载不满12岁的儿童。除后座外,摩托车的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本报记者杨晨)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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