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 今天,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五一”节前旅游景区及周边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
在银座购物广场(泉城广场店)商超内,市场监管人员对果蔬鸡蛋、生鲜肉以及促销商品的价格进行检查,提醒经营者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自律、合理制定价格,所有商品全部做到明码标价。
在趵突泉景区,选购网红文创雪糕的游客络绎不绝。“要让前来打卡的游客感受到在济南度假消费的舒心。”市场监管人员对景区内各类商品经营者进行反复叮嘱,“所有商品要价签对位,不能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向全市市场经营主体发布规范“五一”节日期间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各宾馆酒店、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消费者如果发现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