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户最高扶持1亿元!济南二十一条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

2023-05-07 06:59:4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卢震 陈心如

责任编辑:王浩

单户最高扶持1亿元!济南二十一条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对入库企业新增用于本地生产性项目投资或流动资金的银行贷款,择优给予专项政策性担保融资支持,单户最高扶持1亿元,列入政策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范围。《措施》共二十一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单户最高扶持1亿元!济南二十一条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

  相关项目在用地、用能等

  保障方面予以倾斜

  《措施》提出,实施能级提升行动。引导纳入培育库的民营企业主动对标一流强企,制定发展规划及目标,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形成精准培育机制。针对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研究解决。鼓励入库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参与“揭榜挂帅”,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

  引导入库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照我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普惠性奖补和分档激励政策给予支持,对纳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在用地、用能等保障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行“龙头企业牵头、示范引领、全行业升级”工作模式,加快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围绕重点行业选取1-2个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加快形成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灯塔工厂和晨星工厂等应用示范项目,培育100个以上应用场景。

  围绕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动节能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引导民营企业采用更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工程。开发碳金融产品,为入库企业提供碳资产投融资咨询服务。

  为入库企业精准匹配金融产品

  《措施》提出,实施融资促进行动。建立融资项目备案制度,对入库企业新增用于本地生产性项目投资或流动资金的银行贷款,择优给予专项政策性担保融资支持,单户最高扶持1亿元,列入政策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范围。单户每年5000万元担保贷款额度内,按实际贷款期限享受年化利率1%的利息补贴和年化担保费1%的保费补贴。发挥好济南民营企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对入库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等优质项目,以股权投资或参股基金方式给予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让利优惠。

  将有上市意愿的入库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及时兑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拓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挥济南民营企业投融资服务联盟和济南基金业协会作用,用好“齐鲁企舞”项目路演品牌,强化与省内外头部基金的联系协作,分行业、分类别开展企业融资项目投资对接活动。

  完善“泉惠企”平台融资服务功能,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创新数据开放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施风险评估,推进政府数据与银行信息联通,为入库企业精准匹配金融产品,提升“智慧融资”服务水平。支持入库企业运用融资租赁等手段,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租赁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为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贴息政策。

  相关并购最高补助100万元

  《措施》提出,实施市场拓展行动。鼓励入库企业申报列入“山东省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组织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与上榜企业家开展“面对面”“一对一”服务。实施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鼓励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入库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对入库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联盟,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资金补助。

  鼓励入库企业“跨产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开展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对并购本市以外非关联企业的交易项目,按照并购标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开展“国企民企牵手”活动,建立定向包联机制,每家市属国有骨干企业、国有平台公司包联3-5家入库企业,定期开展合作对接。实施组团“出海”,帮助入库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高层次国际化展会,打造区域品牌。定期举办“活力民企”产业合作沙龙,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合作、融通发展。支持入库企业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自建互联网交易平台,搭建线上商城,依托网络订单推动企业柔性生产,提升企业交易规模,降低交易成本,拓展市场空间。

  组建民营经济发展专家智库

  《措施》提出,实施人才赋能行动。组建民营经济发展专家智库,举办知名导师大讲堂,开办卓越企业家专题研修班以及新生代企业家、骨干民营企业家专题培训班等班次,选派高层管理人才到知名高校、优秀企业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

  帮助入库企业对接人才资源,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申报享受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入库企业为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其总经理(董事长)按相应条件可享受我市B类、C类人才待遇;入库企业入选“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济南民营企业100强”的,其总经理(董事长)按相应条件可享受我市D类、E类人才待遇。

  发挥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作用,对民营企业亟需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使用“海右‘人才驿站’”周转编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家、技术专家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入库企业创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开展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为每家入库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

  《措施》提出,实施环境优化行动。持续优化“极简审批”措施,不断扩大“在泉城·全办成”品牌影响力。加强政策标准化梳理,用好“泉惠企”综合智慧平台,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持续开展“济南民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活动,选树表扬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按规定在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人才等荣誉评选中给予适当倾斜。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建设三年行动,选树一批诚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打造“活力民营·信达泉城”靓丽名片。

  发挥市领导包挂联系重点企业机制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联系服务2-3家入库企业,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定期组织市领导参加企业家恳谈会,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建立“首席服务专员”制度,为每家入库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形成常态化成长帮扶机制,构建亲清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健全诉求解决机制,通过企业服务中心、服务民企12345专席等渠道,受理企业发展诉求,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民营企业服务站”“民营企业家交流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合作交流、人员培训等高效便捷服务。

作者:卢震 陈心如

责任编辑:王浩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