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旧汽油车第三阶段资金补贴标准7月1日执行 补贴额度较第二阶段降低10%

2023-05-08 08:03:5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王浩

  本报5月7日讯(记者冯瑜)今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执行老旧汽油车第三阶段资金补贴标准,与之前相比资金额度会再降低10%。目前,已为审核通过的4245辆老旧汽油车支付补贴资金2200余万元。

  为提高老旧汽油车主报废意愿积极性,我市采取“分阶段差异化”补贴方式实施补贴政策。目前执行的为第二阶段资金补贴标准。截至4月30日,全市已有10426辆提前报废更新的老旧汽油车申领补贴资金,已为审核通过的4245辆支付补贴资金2200余万元,其余车辆审核通过后按流程会把补贴资金及时转账至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将执行第三阶段资金补贴标准,与之前相比资金额度会再降低10%。如有意愿提前报废的,请尽快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在7月1日之前交售且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仍享受第二阶段资金补贴标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商务局深入做好“全程委托代办服务业务”,如车主遇到问题可拨打便民服务电话(0531—66626269)进行咨询,联合办公窗口会安排人员“手把手”“一对一”做好协助指导,使车主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更省心、舒心、暖心。

作者: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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