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荣
对患者而言,“看一次病挂两次号”,不光是增加就医成本的问题,还是一种不公平对待——因为就诊、检查、根据检查报告对症下药,本应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患者应获得完整的结果。正如一位律师所说,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又恢复了,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可见,医院因人满为患等自身原因,让患者的一次看病变成两次挂号,且“分段计费”,这恐怕相当于责任转嫁和利益多得。此外,复诊挂号,未必能挂到最初的接诊医生,影响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近年来,不少医院推行“一次挂号管三天”,三天之内再诊,同一院区、同一科室无需挂号,带给患者的不仅有方便——没有那么多的流程折腾,还有实惠——降低了就医的时间与金钱成本。虽然《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有“挂号诊疗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的规定,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人性化是提升医疗服务品质的重中之重。更何况,现行关于挂号的规章制度出台于2011年,随着时代进步,恐怕也有作出修改、调整、补充,使其日趋完善的必要。
当然,“一次挂号管3天”可能意味着医院与医生的收入会受到影响。其实,只要通过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减轻看病负担,将“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提升了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患者就会口口相传,社会效益好了,赢得了满堂喝彩,同样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愿“看一次病挂多次号”的老规矩陆续松动,“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惠民政策得到更好的推广,让医疗服务更人性,不断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