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获大“礼包” 税收减免限额提至20000元
2023-08-09 06:41:4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3年(36个月)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各相关税种税收减免,并延续省级行政区最高可上浮20%的规定。
《公告》明确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此次出台的政策适用人群范围广影响大,涵盖群体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