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槐荫区人民法院为抓实“公正与效率”,推进繁简分流、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创新“证据交换+庭前会议”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实现审判质效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槐荫区法院民事案件庭前会议适用率达21.05%,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19.64天,办案效率提升至全市首位。
聚焦查明案件事实 证据交换智能化
槐荫区法院深入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广适用自助式“证据交换平台”,着重解决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不同步、无法远程参与的难题,实现“非面对面、非同步式”升级。依托在线“要素式审判系统”,引导当事人线上提交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并远程解答操作中的问题,实现服务群众诉讼全方位、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通过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清单,对证据较多、案情疑难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履行释明职责,准确固定证据,避免一方封锁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正式开庭中搞“证据突袭”,强化诉讼公正,从而呈现真实、清楚、完整的案件事实。证据交换后,系统自动生成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的证据交换报告,法官在开庭时不再重复核实,围绕庭审重点,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槐荫区法院二审改发率5.42%,同比降低6.15个百分点,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聚焦精准“靶向”审理 争议焦点清晰化
槐荫区法院着力挖掘庭前会议促进当事人“互动”功能,在明确诉讼请求、答辩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陈述意见和理由,突出双方争议的重点和焦点,理顺法律关系,让当事人的诉辩有序推进。
细化庭前会议的运行程序、内容构成以及与庭审程序的衔接机制,从程序事项提前、证据收集提前、焦点整理提前、化解矛盾提前四个方面出发,切实发挥庭前会议提前梳理当事人诉求、归纳争议焦点的积极作用,做到有“备”无患。利用庭前会议归纳争议焦点,有效减少庭审次数,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赖度、接受度进一步增强,提高庭审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上半年,槐荫区法院一次开庭成功率达86.54%,较年初提升9.72个百分点。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 庭前调解和谐化
槐荫区法院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案件的难易程度、争议的大小等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借助庭前会议深入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洞悉争议背后的情感、秩序等因素,搭建沟通对话平台,为精准化解矛盾把脉定向。当事人在了解双方证据的基础上,对各自诉讼请求和抗辩事由能否成立作出合理预测,有利于减少对抗,达成共识,推动矛盾纠纷在庭前准备阶段化解。
实行“庭前调解+督促履行”模式,通过现场调解,最大限度促进当场履行、实质解纷,减少群众应诉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促进民商事主体持续稳定发展。上半年,槐荫区法院一审民商事调解结案1105件,同比增长46.36%,一审民商事撤诉结案1927件,同比增长49.84%。
聚焦准备程序效能 团队运行高效化
在机制运行过程中,槐荫区法院强化团队分工,合理调配资源力量。庭前会议除社会影响重大、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承办法官或者合议庭成员主持外,其他案件由法官助理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主持,发挥法官助理辅助办案的职能优势,有效提高法官团队运行效率。法官助理对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在庭前促成调解,促进当场履行,提前化解纠纷;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法官助理通过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助推审执工作进入“快车道”,帮助当事人尽快实现诉权,真正做到为群众解忧、帮法官减负、让正义提速。上半年,槐荫区法院结案10194件,人均结案216.89件,同比增长27.17%,真正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本报记者侯月通讯员李晨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