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7月底,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6,同比改善3.8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居全市13个区县(功能区)第一。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生态环境建设,今年以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强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
昼夜盯守数据 实行区域差异化减排
为保证辖区空气质量,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进一步明确高值预警、溯源排查标准,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全区空气质量数据,发现高值及时预警,指导相关部门、镇街开展溯源排查、整改。每天向区委、区政府,各镇街、各部门发布《大气污染巡查日报》,及时将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紧盯问题整改反馈,形成了问题交办-督办-整改-考核,联防联控闭环机制。
备战秋冬季重污染高发、频发关键时期,章丘分局组织1000余家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修订和“一厂一策”编制备案。实行差异化减排措施,鼓励污染治理投入大、水平高、效果好的企业提升绩效等级。根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降低停产限产比例或采取以量定产的减排措施。既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
实施督导机制 帮扶企业自主化减排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主体责任,章丘区制定印发《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全区高质量发展月度考核,为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专项督导机制,由区领导包挂镇街,抽调相关部门人员36名组成8个专项督导组,对18个镇街工业企业、移动源、清洁取暖以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2年,在影响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的污染物中,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逐年上升,占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C位”。目前全市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章丘区涉VOCs企业数量最多。为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严格落实《臭氧污染管控方案》,强力减排VOCs和氮氧化物,对300余家铸锻企业脱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完成111家企业VOCs“源头替代”,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减排工作。
部门联合出击 创新推行个性化减排
章丘分局对重点区域采取交通禁(限)行措施,将城区及周边9条主要交通干线划为交通禁(限)区,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黄牌货车通行,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对违规进入禁行区的大货车进行依法查处,有效减轻了道路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完成对各类在用车路检路查25000余辆;开展停放地柴油车监督性检查检测880余辆;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266辆。同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990余台套。
2022年10月27日,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所有生产线全面停止生产,提前完成了产能退出任务,可实现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312.78吨、氮氧化物638.9吨、颗粒物791.96吨。
截至2022年12月底,5家水泥企业直径3.2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全部关停退出,大大降低了章丘区的工业污染排放量。章丘区组织10292户居民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含城中村530户),占全市总计划数的39.3%,截至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毕投入运行,基本完成了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做到了具备改造条件的住户应改尽改,有效减轻了冬季燃煤取暖造成的大气污染。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将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主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全部落实,全力打好生态牌,厚植为民情怀,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成为常态,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章丘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