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批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宣传、引导、警示作用。
1、举报章丘区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违法案件。2023年9月,章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推送举报线索,反映某公司车间内有无证电焊工从事焊接作业。接到举报后,章丘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街道办事处迅速对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从业人员李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核查,该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行为属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章丘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为。群众举报属实,章丘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2、举报历下区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案件。2023年10月份,历下区应急管理局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推送举报线索,举报历下区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到举报后,历下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对举报进行核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历下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并责令其进行整改。群众举报属实,历下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3、举报市中区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违法案。2023年10月,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接到举报后,市中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对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当场发现一名电焊作业工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核查,该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责令涉案工人停止作业。群众举报属实,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