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执行款终于收到了……

2024-01-12 12:52:1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欢

  “老张,今天于老师打来电话,说他收到执行款了,让我转达对你的感谢!”

  晚上7点多,刚刚回到家的济南中院执行三庭法官助理张刚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想起下班前同事传来的好消息,心里都觉得热乎起来。他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写下一句话:“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收获。”

  7年前的3万元赔偿款

  李甲和于某原本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2015年7月的一天,二人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争吵,李甲一气之下动了手,将于某打伤。于某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甲赔偿。经法院调解,二人于2016年1月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李甲一次性赔偿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费等共计3万元。

  案子不复杂,3万元的数额也不算巨大,但当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李甲却迟迟没有将赔偿款交给于某。多次联系未果后,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过调查发现,李甲生活极其困难,无子女、无配偶,且是癌症晚期,无履行能力,没有发现任何财产,因此法院于2017年5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房产了?

  “我听说李甲名下有房产了,我要求恢复执行。”

  “你知道这套房产具体在哪里吗?”

  “我不清楚,只是听说。”

  “我们会立即联系区法院核实你说的房屋情况,依法执行。”

  2023年7月,于某来到济南中院反映情况,要求尽快执行所涉房屋。当时值班的干警恰好是张刚。

  “每一个案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慎之又慎、仔细调查。”针对于某反映的情况,张刚及其团队成员丁华辰立即启动应急接待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区法院了解案件相关信息,并与区法院执行法官一起对于某反映的房产情况是否属实展开调查。

  但调查结果却显示,李甲已于3年前去世。当事人已去世多年,于某所反映的房产又是怎么回事?调查工作还要不要继续?

  “有一丝线索也不能放弃,必须查清事实!”张刚与丁华辰决定协调承办法官去李甲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调查。经过与当地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发现于某所称房屋,是李甲临终前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屋。由于李甲无配偶、子女,该拆迁安置房屋由李甲的哥哥李乙继承。

  案件终于有了新进展。

  我收到执行款了!

  “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继承人,你应承担在所继承财产范围内还款的义务。”

  “我又不欠姓于的钱,我不还!”

  当张刚同李乙初步沟通的时候,李乙态度强硬,对此事十分抵触。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李甲已经去世了,他将房屋交由你继承,说明你是他最亲近的人,肯定也不想他身上还欠着别人的钱啊……”

  听到张刚耐心细致的劝说,李乙的态度慢慢平和。

  “你看,根据这个规定,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用该遗产的价值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3万元和房子的价值比起来并不多,还上了,大家也就都安心了……”

  丁华辰趁势拿出一本民法典,翻到了第1161条,向李乙说道。

  经过执行团队两个小时的释法说理,李乙的态度终于发生了改变。

  “法官我明白了,这个钱我愿意还,其实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心里也一直有块石头,现在终于可以放下了。”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济南中院执行三庭办公室的电话响起,于某轻快的声音传来:“法官,3万块钱我收到了!7年过去了,真没想到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太感谢你们了。”

  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本报记者侯月通讯员侯乐鑫)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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