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聘公示备注“处长之子”值得推广

2024-01-29 10:29:3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广江

责任编辑:刘克

  近日,一则高校教师招聘公示引发关注。据报道,1月18日到1月24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就8名2024年教师岗招聘初试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信息显示,其中有3名人员的备注信息中加入了其亲属师生关系,比如张某某,男,博士研究生,拟聘为教师(事业编),他的父亲是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

  (1月28日新黄河客户端)

  乍看到这样的报道,也许有人怀疑:难道又是“忘了删除”,导致“信息泄露”?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该高校回应,备注亲属师生关系的目的就是主动公开“敏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无独有偶,去年2月,湖北武汉一国企因在招聘公示中备注“主任之女”,引发广泛关注。

  梳理网友意见,不难发现,从国企备注“主任之女”到高校备注“处长之子”,质疑的声音少了,肯定的声音多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招聘过程中都主动公开特定关系,使之成为习惯做法,无疑会大大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比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由此可见,回避制度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也不宜一股脑儿地把所有“内部人员”都拒之门外。高校规模大、院系多,在招聘中实行“一刀切”式回避,也不符合选才用才的初衷。但应承认,个别高校、国企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乏“打招呼”“托关系”等违规行为。在现有制度下,要想杜绝暗箱操作,唯有阳光透明,越是“瓜田李下”越要公之于众,最大程度地接受监督。

  以本次事件为例,张某某拟聘为教师,而其父亲为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双方岗位没有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符合回避制度相关规定。高校要求应聘者如实填报与本校教职工的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并公之于众,体现了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这种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做法,值得鼓励。

  既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又执行“特定身份备注”制度,暗箱操作、“近亲繁殖”的空间必然会越来越小,而这恰恰是公众所乐见的。

作者:陈广江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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