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过年的时节,人们不管怎样,都要赶回家去,和家人团圆,吃顿一年一次的年夜饭,过一个盼望已久,但却显得有些仓促的年。过年,现在叫做春节,指的是中国人传统意义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中国人过春节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在先秦时叫“上日”“元日”“改岁”“献岁”等;到了两汉时期,又被叫为“三朝”“岁旦”“正旦”“正日”;魏晋南北朝时称为“元辰”“元日”“元首”“岁朝”等;到了唐宋元明,则称为“元旦”“元”“岁日”“新正”“新元”等;而清代一直叫“元旦”或“元日”。在现代,人们把春节定于农历正月初一,但一般至少要到正月十五(上元节)新年才算结束。在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的腊祭或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九。
过年是中国人一年中最看重的大日子,也是辞旧迎新的日子,春节虽定在农历正月初一,但有关过年的动作可是早就开始了。从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小年节起,每家每户都开始“忙年”:扫房屋、洗头沐浴、准备年节器具等等。
春节中的一出重头戏是祭祝祈年,古人谓谷子一熟为一“年”,五谷丰收为“大有年”。诸如灶神、门神、财神、喜神、井神等诸路神明,在春节期间,都备享人间香火。人们借此酬谢诸神过去的关照,并祈愿在新的一年中能得到更多的福佑。家家都要上供,摆上各种吃食、香烛等,祭拜神明和先人。
过年中最重要的一天是除夕。这天的晚上,家家户户全家欢聚一堂,吃“团年饭”,一家人团坐“守岁”。元日子时交年时刻,鞭炮齐响,辞旧岁、迎新年的活动达于高潮。各家焚香致礼,敬天地、祭列祖,然后依次给尊长拜年,长辈给孩子们分发“压岁钱”,继而同族亲友互致祝贺。拜年的高潮则是大年初一。春节更是民众娱乐狂欢的节日。元日以后,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竞相开展:耍狮子、舞龙灯、扭秧歌、踩高跷、杂耍诸戏等,为新春佳节增添了浓郁的喜庆气氛。
本文所配发的老照片,为20世纪40年代初期北京人、济南人过年时的情景。那时的普通人家,虽然生活不富裕,但到了这个时候,每个人还是显得很兴奋、很满足,街上的花灯摊、风筝摊、卖糖葫芦的,还有踩高跷的等等,都显示出一种喜庆的氛围。
旧时过年,大多数家庭都会贴年画,大门上要贴门神,两侧要贴春联。门神像左右户各一张。后代常把一对门神画成一文一武,寄托了汉族劳动人民辟邪除灾、迎祥纳福的美好愿望。年画的浓墨重彩,则给千家万户平添了许多兴旺欢乐的喜庆气氛。这些都具有祈福、装点居所的民俗功能。
在中国北方,过年时家家户户是一定要摆供的,这是头等大事。一般家庭,从大年三十下午,正屋的主桌上就要摆好供品了。除了香炉、烛台等物外,供品主要有大枣饽饽、鸡、鱼、豆腐、肉、花鱼,还有各类点心和水果,当然,最少不了的是前排的水饺。
天擦黑,大人们就要出门去请“先人”,回来要焚香祭拜。这是象征着把祖先都“请回来”一起过年,是很严肃、庄重的事。当时一般家庭供桌上的摆设,虽然不是很奢侈,但也很有仪式感。
旧时年夜饭
除夕之夜,无论相隔多远,工作有多忙,人们总要赶回家中,吃一顿团团圆圆的年夜饭。有时实在不能回家时,家人也总是为他留一个位子,留一副碗筷,表示与他团聚。这年夜饭也叫“合家欢”,是中国人极为重视的家庭宴会。著名作家梁实秋写过一篇文章《北平年景》:“吃是过年的主要节目。年菜是标准化了的,家家一律。人口旺的人家要进全猪,连下水带猪头,分别处理下咽。一锅纯肉,加上蘑菇是一碗,加上粉丝又是一碗,加上山药又是一碗,大盆的芥末墩儿,鱼冻儿,内皮辣酱,成缸的大腌白菜,芥菜疙瘩——管够。初一不动刀,初五以前不开市,年菜非囤集不可,结果是年菜等于剩菜,吃倒了胃口而后已。”饺子也是必需品,梁实秋写道:“北平人称饺子为‘煮饽饽’。城里人也把煮饽饽当做好东西,除了除夕宵夜不可少的一顿之外,从初一至少到初三,顿顿煮饽饽,直把人吃得头昏脑胀。除夕宵夜的那一顿,还有考究,其中一只要放进一块银币,谁吃到那一只主交好运。家里有老祖母的,年年是她老人家幸运地一口咬到。谁都知道其中做了手脚,谁都心里有数。”
在中国北方,年夜饭的最后“压轴戏”就是水饺,这是家家必不可少的。有的家里的女人们在包饺子时,会往几个饺子里包上栗子和枣子。吃了这种水饺的人就被认为会有吉祥好运。“栗子”的发音与“立子”相同,象征着生子;“枣儿”的发音与“早儿”相同,寓示着早生儿子。吃完年夜饭,孩子们就开始撒欢玩,放鞭炮当然是最让他们兴奋的事了。而大人们也开始守岁,边聊天,边打麻将牌,或者打索胡纸牌、用天九牌推“牌九”、掷骰子、“摇宝”等,只是为了娱乐而已。一直要到大年初一天蒙蒙亮,人们就开始出门拜年了,这时的年味就更浓了。
过年改为春节,并没有太长的年头,也就不过100多年不长的历史。
把农历新年正式定名为春节,是辛亥革命后的事。
1911年,晚清覆灭,民国建立,西方文化开始大量被引进中国社会。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引进西洋历法,以公历为标准纪年。他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将1912年1月1日定为民国元年元旦。
1914年1月,时任内务部总长的朱启钤为顺从民意,提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经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就此奠定了阳历年首为元旦、阴历正月初一为春节的并存格局。
从此,我国实际上有了两个新年:一个是“民国新年”,在公历(阳历)的1月1日,也叫元旦,用了古代年的名称;一个是“国民新年”,在农历(阴历)的一月一日,改称春节。
公历元旦由于是新立,没有任何民俗内涵,农历春节却有着数千年的历史,民俗事项丰富。因而一般百姓并不理会公历元旦,仍将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新年。激进的民国政府曾一度不满二元历法结构的存在,试图全部统一使用公历,效果却并不理想。1930年,政府还重申“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于国历新年”,甚至在春节期间,街上还出现了警察到关门停业的商店强迫其开门营业,并将元宝茶及供祀的果品捣毁的现象,更有甚者还要处以罚金、拘役,好在这种做法仅仅持续了一两年。
过年的传统在中国的历史太悠久了,其内涵早已渗入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所以,凭借政府的一纸命令,就想让神州广袤大地上的各地民众不过年,是一种想当然的事。所以,当时除了公职人员在元旦假期进行“团拜会”等活动外,政府一再提倡的“新新年”始终冷冷清清。到了1918年,当时的北洋政府不再坚持这种不得人心的强制性政府令,春节开始放假。可到了1928年7月,随着张学良易帜,国家名义上达成统一,为显示“革命”的决心,表达与“旧世界”的决裂,又出现了反复,内政部呈文国民政府,决定“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
直到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停止了强制废除旧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