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节约用水最高奖励10万元!符合这些条件可申报

2024-02-22 08:23:3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群

责任编辑:高原

  本报2月21日讯 今天,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的通知》。

  《通知》中说,根据《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开始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工作。节约用水奖励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的申报条件为: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等节水称号;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形成符合相关标准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完成测试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合法的取用水资源手续,近两年内无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违法行为记录;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的申报条件为: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称号;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的申报条件为:取得市级以上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节水称号;有合法的取用水资源手续,近两年内无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违法行为记录;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流程为:3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用水单位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3月22日前,各单位、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对用水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用水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将用水单位申报材料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此外,已获得各级节水奖励资金的单位,在节水工作中无新成效、新贡献的,不得重复申报节水奖励。已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的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不再给予节水奖励。节约用水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节水相关工作。

作者:张群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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