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最高可奖励10万元!2024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开始申报了

2024-02-22 10:23:0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杨璐

责任编辑:高原

节约用水最高可奖励10万元!2024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开始申报了

  2月21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从中获悉,根据《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开始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工作。根据《通知》,节约用水奖励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其中,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的申报条件为:(1)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等节水称号;(2)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形成符合相关标准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完成测试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3)有合法的取用水资源手续,近两年内无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违法行为记录;(4)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的申报条件为:(1)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称号;(2)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3)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的申报条件则为:(1)取得市级以上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节水称号;(2)有合法的取用水资源手续,近两年内无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违法行为记录;(3)积极配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配套制度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据悉,3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用水单位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3月22日前,各单位、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对用水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用水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将用水单位申报材料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各级节水奖励资金的单位,在节水工作中无新成效、新贡献的,不得重复申报节水奖励。已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的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不再给予节水奖励。节约用水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节水相关工作。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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