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友好共享,这个思路可“行”

2024-02-28 11:17:3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肖明君

责任编辑:鞠月芹

  电动自行车与城市火灾,呈现出越来越紧密的因果关系。电动车为什么会停放在楼上,而不是楼下,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毕竟,从人们的最初动机来看,本来没有人愿意把电动车推上楼,既不方便也不安全,但是楼下充电太难,只能无奈上楼。

  于是,问题来了:要让电动车不上楼,那么充电的“出口”在哪里?不上楼充电,有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电动自行车,解决的是短途出行问题,这是公交系统、城轨系统无论多么发达都代替不了的出行方式。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有的地方明着暗着也曾经实施过一些措施,事实证明根本无法杜绝,因为这是民生的刚需,总不能接个孩子、买个菜,都要开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吧。实际上,电动自行车对多数城市社区来说,是一种最为经济的出行方式。因此,“禁绝电动自行车上路”肯定是不行的,堵不如疏,要进行有序化管理、服务化管理。

  电动自行车不上楼,首先要做的就是增加社区充电桩。现在的情况是,电动自行车一方面是出行刚需,另一方面不允许上楼充电,再者地面充电设施严重不足。解决这个“三角难题”,必须对社区建设、社区设施整改提出新要求,应该从城市规划建设法规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配齐足量电动车充电位。当社区实现了“充电自由”,每个人都能在自家楼下用上便宜、方便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也就迎刃而解了。不难发现,目前济南市很多新建小区基本都有了楼下停车棚和充电设施,这是个很好的意识,也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大趋势。

  电动自行车不上楼,解决社区充电是一方面,而充电设施资源还可以继续拓展,比如增加单位充电位。如果说社区和单位是人们日常出行的两端,那么解决好单位充电的问题,无疑也是一个有效疏导。这里说的单位,可以是机关大院,可以是公司空地,可以是企业厂区,可以是写字楼公共空间……只要有人工作的地方,就应该提供相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位。当社区和单位的充电设施都齐备,就能形成相互补充,让“楼下充电”变得不再难。

  无论社区还是单位,配备充足的充电位,都是城市友好的体现。而城市友好还体现在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共享”。城市充电位,不仅要总量充足,更要便利互助,这就牵扯到一个充电“友好共享”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有充电位,但是仅限于“本单位”“本社区”,闭门不开放,造成了很多充电设施闲置,而附近出行市民却为无处充电犯难。开放共享是当下的时代精神,本着公共设施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也应该敞开大门,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现充电位面向社会开放。即便做不到全面开放,也可以限时限地开放,这不仅方便了出行人,也可以成为一块管理收入。充电友好共享,这个思路可“行”,既然能多方受益,何乐而不为?

作者:肖明君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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