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有奖举报典型案例(2024年第2期)

2024-03-07 15:59:40 来源:舜网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高原

  舜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批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宣传、引导、警示作用。

  一、举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2024年2月份,起步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乡镇道路路边有人摆摊售卖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起步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对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实李某在举报地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摆摊售卖儿童烟花),起步区应急管理局责令李某立即停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依法取缔其烟花摊位。群众举报属实,起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二、举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堆放大量包装箱等易燃物品违法案件

  2024年2月份,起步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堆放大量包装箱等易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起步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对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实该烟花爆竹零售店堆放大量包装箱等易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起步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烟花爆竹零售店限期改正,并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群众举报属实,起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三、举报济南市中区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2024年1月份,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在某广场有流动车辆售卖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市中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辖区街道迅速对该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烟花2箱、少量儿童燃放类烟花。执法人员责令该市民立即停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当场予以没收,消除安全隐患。群众举报属实,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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