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非升即走”有违学术精神

2024-03-12 09:30:2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克

  □汪昌莲

  近日,一则《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截图在多个关注高教领域话题的网络平台上引起关注。上述办法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5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对此,有网友表示,“近年来,很多985高校实行新进博士‘非升即走’制度,没想到地方高校也开始效仿了。” (3月11日新黄河客户端)

  可以说,太原师范学院规定,博士5年未升副教授需转岗后勤,就是“非升即走”的翻版。不仅地方高校,目前,国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等多所名校,均已实行“非升即走”制度。具体到考核标准,不同高校各有不同,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数量和同行评议结果等,试用期限在3至9年不等。对此,网上争议不断。有人认为,高校实行“非升即走”,存在重学术、重论文、重职称、轻教学、轻实绩之嫌。换言之,这个政策的出台,源于高校对技术职务的过度崇拜,而对职称的过度崇拜,显然违背了学术精神。

  不难想象,对于那些年轻的高校教师来说,要想评上副教授、特别是教授的职称,究竟有多难。要有年龄和教龄,要有学历、资历和阅历,还要有教学成就和科研成果,更要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本领。然而,在高校“非升即走”用人政策的“激励”下,一些高校教师为了保饭碗、争待遇,可能会为晋升职称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也有耳闻某些大学教授抄袭论文、剽窃成果、削尖脑袋评职称、骗取奖励、冒领经费……有的大学教授商业头脑胜过科研头脑,经济效益重过社会效益,哪些项目容易出利润、出名声就研究哪些,把科研作为赚取利益、谋取功名的工具。在他们眼里,学术的“真善美”所剩无几。

  可见,高校教师的职称,不等于知名度、不等于地位和身价,更不等于“铁饭碗”,而是由学术水平、对教学的贡献、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为人及道德操守决定的,这其实就是学术的精神和本质。因此,高校应摒弃“非升即走”的偏执用人观,在学术面前,不论地位有多高、名气有多大,都应该一视同仁,一切以学术成果和教学水平为准,这应该是大学所固有的特质。相反,对于那些数年,甚至数十年坚守教师讲台的一线教师,因故未能晋升职称,非但不能“非升即走”,反而应该给予重奖,鼓励他们积极从事教学工作。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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