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

2024-03-20 10:18:5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蔡卓男

责任编辑:刘克

注意!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

  连日来,有细心的市民发现,多个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醒”的涉企政策通知,点开详情是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申报,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风险的事项提醒。

  记者查阅发现,提醒涉及申报新变化、多缴退税办理,以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汇缴申报。

  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为方便办税体验,对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税款,在申报系统设置了汇算清缴申报后同步发起退税功能。对单户企业汇算清缴应退企业所得税金额不超过一定规模且符合纳税信用等级等条件的,自动审核退税、开具发送收入退还书。不符合自动审核退税等情况,税务机关将在申报系统内予以提示提醒,请随时关注并及时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税务部门提醒,网上申报更便捷,建议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方式。

作者:蔡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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