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9岁少年猝死之谜 折射“血浆经济”之乱

2024-03-21 07:36:0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何勇

责任编辑:高原

  近日,新黄河记者报道“山西一名19岁男孩赵某猝死,此前曾8个月在血浆站连续抽血16次”一事引发广大网友关注。3月19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成立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对网络反映情况展开调查。19日下午,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配合调查。忻府区工作专班已进驻涉事企业,正在对该企业采集血浆的组织动员、健康征询、体格检查、血红蛋白检查等工作环节以及死者赵某献血浆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视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3月20日新黄河客户端)

  19岁少年之死与单采血浆站连续抽血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或者有多大关系,需要进行医学损害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才能得出结论,划清死因责任。但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和综合媒体报道情况来看,涉事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这一点基本可以确认。

  按照《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严禁超量采集血浆;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国家卫健委制定的《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重申了这一点,并明确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因为频繁献血浆不仅影响捐献者的身体健康,还有可能导致所采集的血浆总蛋白含量不符合要求,从而影响血液制品质量。而在这起事件中,这位少年最短的献血浆间隔天数为12天,明显不符合“间隔不得少于14天”的规定。

  实际上,近年来,单采血浆站违规执业情况时有发生,山西19岁少年猝死之谜只是“血浆经济”乱象的冰山一角。比如,2014年,广西大新被爆出献浆者以冒名方式频繁采浆。2015年,陕西兴平一单采血浆站被曝光有人冒名顶替办理了《供血浆证》,共冒名献浆48次,同时,该血浆站还发现其他冒名顶替献浆者。

  “血浆经济”乱象不断,一些单采血浆站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标准和程序采集血浆,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使然。与无偿献血的纯公益性不同,采集血浆具有商业性,是企业行为,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采集血浆后供应生产企业制作白蛋白、丙种球蛋白等血液制品。而按照政策,2001年起不再批准新的血液制品企业,且单采血浆站审批政策趋紧,截至2021年,全国在营单采血浆站共287家。这使得血液制品原料血浆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部分血液制品企业及其设置的单采血浆站为了扩大血浆原料供给,不惜通过违规方式招揽献血浆者以及过度采集血浆等。

  同时,违规采集血浆的违法成本过低。《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有“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行为、“违反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范血浆行业发展,需要完善全国血液制品生产与流通机制、原料血浆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违规采集血浆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惩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让“血浆经济”流淌法律和道德的血液。

作者:何勇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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