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费不是“稀里糊涂”消费

2024-03-22 06:35:4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何勇海

责任编辑:高原

  对于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问题,3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范。该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3月21日中国新闻网)

  部分App、会员套餐大玩“自动续费”套路,许多人都曾“被自动”。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将“自动续费”设置成系统默认选项,限制消费者选择,开通容易退出难,即便有提示,字体也很小,用户稍不注意就会忽略,同样“入坑”。这种做法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有人认为,自动续费涉及的往往是小金额、小问题,其实不然。有消费者说,系统默认“自动续费”相当于签了一个无限期合同,主动权在商家那里。像此前媒体报道过的一个案例,系统默认的影视会员自动续费到2099年。而且“自动续费”涉及到的用户量大面广,关系到千千万万用户对于公平消费的感受。

  如今,遏制“自动续费”,国家有了新规:商家要在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何为显著方式?当然包括站内消息、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反正要达到清晰明确地发送会员到期、“自动续费”即将扣费等提醒的目的。实施条例还规定了罚则,经营者的显著提示义务便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从理想状态说,这有助于减少“自动续费”沦为“稀里糊涂续费”现象,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在遇到“自动续费”问题时,比以前更容易维护自身权益。

  不过,终结“稀里糊涂续费”不能光靠商家自律,还有赖于消费者勇于较真,更有赖于相关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和惩处。2021年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自动续费”提出过相关要求,但至今仍有商家对此阳奉阴违、对退订服务层层设障。当消费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比如通过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进行必要的联合信用惩戒,商家玩“自动续费”的套路还有多大底气?

作者:何勇海

责任编辑:高原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