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04-03 08:14:0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高原

  因推进西客站片区开发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第249号令)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国有土地实施收回,因下列土地无权属人,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来我中心申明权利,逾期我中心将视该宗土地为国有储备用地。

  联系电话:0531-87589423

  联系人:孙景超济南市槐荫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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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告

值班主任:李欢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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