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纠纷就地化解,合规整改企业重获新生——“迷途”的救赎

2024-04-26 11:31:3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欢

  案情回顾

  B公司实际经营者王某在未经A品牌罗茨风机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假冒A品牌商标标识的铭牌装订在其生产的罗茨风机表面,并以A品牌的名义向某公司销售,销售金额合计9万余元,从中获利3万余元。

  B公司和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查获,移送章丘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的讯问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同时也感到十分“委屈”。他认为自己公司生产的罗茨风机产品质量并不差,且在一些性能上还要优于一些品牌,怎么仅仅“贴了个牌”就违法了呢?

检察履职纠纷就地化解,合规整改企业重获新生——“迷途”的救赎

  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检查、评估。

  诉前达成刑事和解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B公司和王某的情况后,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协办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向其普及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深远意义,使其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发现王某与商标权利人因赔偿数额未协商一致而没有达成和解。按照以往惯例,检察机关只参与主持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工作,但是检察官打破这一惯例,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通过以法理动人情,以人情击人心方式,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确保诉前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帮扶整改合规不起诉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办案中探索社会治理功能,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B公司情况及案发原因,发现该公司发展前景良好,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商标权利人谅解、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并有合规建设意愿和诚意,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基本条件,于是对其启动了企业合规程序。

  由于B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专业人才少等特点,章丘区检察院关注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合规成本负荷能力,探索建立“帮扶整改+跟踪回访”工作机制,指导帮助其开展涉法风险自查,持续跟进合规风险防范机制实际运行情况,防止“虚假合规”“纸面合规”,确保合规整改效果长效性。在检察机关的普法和指导下,B公司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并注册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最终,B公司通过合规整改考察,章丘区检察院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对B公司和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步促进合规结果一体运用,将合规整改成效作为从宽处罚的考量因素,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让小微企业重获新生并注入合规发展新理念。

  典型意义

  以“检察有为”助力“合规经营”

  在办理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诉源治理,注重修复社会关系,促成侵权人与被侵权人达成和解,将刑事和解端口前置、合规准备工作前移,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同时,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帮扶整改+跟踪回访”工作机制,确保小微企业合规“起步快”“整改全”“效果好”,引导和激励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以座谈会商、进企宣传等方式,加强商标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覆盖,增强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以“检察有为”助力“合规经营”,以“个案合规”促进“行业合规”,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营商环境,以优质检察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该案件的办理,既让涉案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又能提高其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普法

  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在法定条件下支持最高达损失金额五倍的赔偿请求。

  行政责任主要针对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侵权工具,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主要是针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依据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刑罚。

  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检察机关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犯罪的案件,依据相关适用条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对整改后达到合规要求的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免予判处实刑等宽缓处理决定,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同时减少和预防各类涉企犯罪。(本报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韩玮)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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