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本月底截止 迟报、谎报、瞒报都要担责

2024-06-21 06:15:4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卢虹

责任编辑:刘克

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本月底截止 迟报、谎报、瞒报都要担责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卢虹)仅剩10天时间,老板您年报了吗?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时间将于6月30日截止,还未年报的企业请抓紧时间。逾期未报的,或者谎报、瞒报、不如实报的经营主体,不仅信用受损,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年报公示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是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年报时间为每年6月30日之前,也就是2023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要在本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信用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未来。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企业在生产经营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受限或禁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按时年报,珍惜信用。如果企业决定不再正常经营,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作者:卢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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