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任务顺利完成

2024-07-17 10:29:4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李欢

  “叮铃……”7月5日一早,济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潘恒景微信上先后收到两条反馈信息:“某焦化厂每次推焦前将上升管打开(正常工艺流程),打开后会有大量火焰,非秸秆焚烧火点。”“某厂区北侧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虚惊一场!

  这样的工作状态,自6月1日以来,潘恒景所在的三大队几乎每天都能遇到。进入秸秆禁烧管控期,担负济南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职责的三大队多了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巡查。

  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高空瞭望塔等“技防”手段,加上全市相关区县、镇(街道)抽调1.7万余人在2800处值守点值守,出动禁烧巡查人员10万人次、4万车次,行程约46万公里,巡查村落4700余次,市级8个督导组共出动82人次,对包挂片区督导29次。截至7月10日,济南市未因发生秸秆焚烧火情被上级通报。

  卫星影像支持

  三大队的上述火点线索来自太空中的卫星遥感影像。“每天多颗卫星给我们推送火点信息。我们安排了专人对接,负责将信息及时派发到各区县禁烧办,再由区禁烧办下发到相关组织排查核实。”三大队大队长牟頔告诉济南日报记者,不论是焚烧火点还是过火黑斑,相关区县必须追查起火原因;针对正在焚烧的火点,街道(镇)必须立刻组织扑灭。

  技术人员介绍,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并结合云产品、监测区域行政区划、监测区域下垫面类型等辅助数据,可实现对监测区域火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报预警,提取有效观测区域内的火点,生成监测区域火点判识结果。这就意味着,卫星遥感可以准确确定火点的经纬度,便于实地排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提高秸秆禁烧的监管效率和覆盖率。

  无人机每天巡查两个区县

  在卫星遥感推送火点信息的同时,三大队组织的无人机巡查组也在莱芜区麦收后的田地上空巡飞。

  只见在工作人员的熟练操作下,无人机腾空而起,迅速飞向远方。通过控制器上的显示屏,巡查人员对大范围内麦田里的秸秆处置情况一览无余。通过实时传输系统,无人机将现场画面和数据回传后方工作人员,再由专人甄别后向区县街道(镇)派发火点信息。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部署,无人机巡查组每天要巡查10个小时,巡飞两个区县。

  三大队的汇总数据显示,截至7月10日,无人机巡查组累计行程7484余公里,起降无人机671架次,监测耕地面积约540万亩。

  216处高空高清摄像机监控火点

  除无人机巡查助力秸秆禁烧外,济南部分区县和街道(镇)也布设了高空瞭望点位,通过在通信铁塔上安装摄像头,

  监控区域内的火点。

  进入夏季秸秆禁烧期,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工作人员张伟康的手机会陆续收到一些火点信息。这些信息,部分来自全域视联监管服务平台根据高空瞭望塔传送的数据推送的火点预警信息。

  依托通信铁塔的高度优势,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了70余处高空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通过非制冷红外技术和连续变焦红外光学技术,实现对起步区40万亩耕地秸秆禁烧全天候智能监控。这套技术以前端热源感应为辅、后端烟火智能算法为主,双算法研判,对耕地场景内秸秆禁烧行为进行监控。当发生秸秆禁烧等火情预警时,系统将自动聚焦火情发生位置,并将对应的火情抓图、火情视频、火情位置推送至电脑、大屏幕、手机等多种终端,实现对耕地内的烟火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派单、闭环管理。

  目前,济南已在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商河县、平阴县等区县部分 街 道(镇)建 设 了216处秸秆禁烧高清高空摄像机。

济南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人员用无人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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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秸秆禁烧,你了解多少?

  一、什么是秸秆禁烧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

  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

  菜、棉花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秸秆禁烧就是指禁止将农作物秸秆用

  火烧毁,因为秸秆焚烧的害处很多,所以秸秆焚烧行为被严令禁止。

  二、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

  (一)造成大气污染

  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

  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二)危害人体健康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可吸入颗

  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

  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

  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大量烟雾对中老年人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响。

  (三)影响交通安全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四)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

  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五)破坏土壤结构

  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此受到影响。

  三、露天焚烧秸秆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导致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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