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法院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插上科技的翅膀——创新“互联网+”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7-24 11:04:0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侯月 通讯员:崔存星

责任编辑:孙亚迪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诞生于陕甘宁边区的红色司法传统,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依靠群众办案、就地解决纠纷、注重调判结合、追求案件实效、严格秉公执法,是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进入互联网时代,槐荫区人民法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5G设备等技术手段,创新“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优化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落实规范性原则。槐荫区法院出台《“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实施方案》,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小组,打造“E马当先”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品牌,将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融入互联网办案,在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效、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探索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活力。

  注重平台化。槐荫区法院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中便民诉讼做法深植于互联网办案工作,建立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在线直播庭审、在线法律咨询等诉讼活动全流程“一网通办、一次通办”。机制运行以来,建成互联网法庭11个,针对当事人在外地或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的情况,运用在线证据交换系统,充分保障举证质证,并依法确认非同步审理机制效力。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上传证据,进行在线举证、证据交换,并随时针对每份证据发表意见,确保当事人庭审不缺席,查清案件事实更全面。在办理一起涉及184位当事人的信用卡纠纷中,该院运用互联网法庭组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当事人在线庭审,与每一位当事人直接连线对话,从网上立案、在线开庭、结案到电子送达,仅用7个工作日就成功办结,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强调公益性。槐荫区法院依托互联网优势,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通过大力挖掘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走群众路线宗旨,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人大代表调解4个维度,先后邀请20个调解组织、93名调解员入驻该院“在线调解平台”,形成法院主导、社会力量加盟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合唱”。与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评调裁一体化”多元解纷工作,化解建筑工程领域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住建部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槐荫区法院代表山东进行现场连线并作经验交流。

  突出实效性。“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运用以来,槐荫区法院通过在线召开重整立案听证、组织网络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举措,仅用38天就审结一起复杂的破产清算案件,创下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最快纪录。此外,该院创新“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经验,获评山东省档案编研优秀案例;拍摄的微视频《创新“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槐荫区法院实质化解纠纷》荣获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三微”作品二等奖;干警运用“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办理案件,获评全省“智慧法院建设先进个人”。

  扩大影响力。同步打造“E马当先”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网络普法品牌,及时总结运用“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优秀案例和成果,发布典型案例153篇,被中央级媒体报道,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互联网远程调解系统,又好又快办理“民法典实施后首起安宁权纠纷”案例,被央视新闻频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推出的“解码标杆小案”栏目和央广“中国之声”专题报道,80余家媒体广泛报道,引起全社会对保护公民安宁权的关注。运用“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准确查明事实办理“电影票不退不改被判违法”案例,网络点击量超过1亿,促进相关行业制定“退改签”细则,引领规则之治。“婚约期间赠送汽车属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无接触交通事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等典型案例数次登上央视新闻栏目,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获得全网好评。

作者:侯月 通讯员:崔存星

责任编辑:孙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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