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应急管理系统施行涉企执法九条措施 助力企业发展

2024-07-27 07:24:2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邹建明

责任编辑:高原
济南应急管理系统施行涉企执法九条措施 助力企业发展

  本报7月26日讯 为增强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优化营商环境,日前,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实施《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精准执法助力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

  《措施》对执法检查程序、检查频次、协调联动、“精准化”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优化“执法+普法+服务”模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等9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措施》首先明确了涉企执法检查程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事前报备、事中规范、事后评价”要求。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台账,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和企业监督。建立执法对象公示制度,规范执法检查频次。市、区县、镇街三级分别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年内对高危行业企业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对一般企业按照不少于企业总数30%的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明确即时执法检查范围。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等暴露出的违法行为或者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突发事件、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平台动态监测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跟进开展专门执法,不受监督检查计划限制。

  执法检查协调联动方面,《措施》明确,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在执法对象相近、执法方式相似的行业领域探索实施联合执法、联合处置,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加强上下联动,优化“镇街主查、区县主办、市局督导”的执法办案模式,健全三级执法检查联动机制,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落实“局队合一”监管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联动,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精准化”执法方面,《措施》明确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对各级各类企业实行“红、黄、蓝、绿”动态赋码、全程监控。对固有风险点较多、安全管控能力不足、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概率较高的“红码”企业,5个工作日内落实1次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纠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对企业设备设施运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安全设施配备、作业现场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督促整改或实施行政处罚,做到处置措施精准。

  《措施》指出要优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推行非现场执法。有效发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风险动态研判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在发现违法线索、开展行政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实施精准化平台监管,依托“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非煤矿山综合预警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管控系统和钢铁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时开展网上巡查、动态监控,及时将有关问题隐患推送至执法人员,实现智能化预警、靶向性执法。对工业集中区、群租厂房、重点管控企业加强无人机巡查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推送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事不扰”。

  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深入开展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坚持过罚相当、科学裁量,严格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严格“四张清单”管理,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提升服务方面,执法检查要优化“执法+普法+服务”模式,坚持隐患“四不放过”,达到“检查一个隐患、消除一类隐患、规范一个企业”的目的。坚持“执法+服务”并举,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开展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两书同达”。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附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权利和有关要求,服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措施》还明确了提升应急执法专业化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措施。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执法岗位练兵、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市级“执法骨干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廉政承诺,接受企业监督。开展“执法开放日”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工作。

作者:邹建明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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