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百米”

2024-07-30 07:12:44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高原
告别摩天住宅,让小区回归“宜居”

  黎青/绘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确需新建超高层建筑的,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同时还提出,各地在编制城市中心地区、交通枢纽区、沿山滨水景观地区、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区等区域详细规划时,应分级分类因地制宜,明确具体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等上限指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 (新华日报)

原标题:“不超百米”

值班主任: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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