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消费者反映:看到知名网红带货才下单购买,下单界面显示“当日已售999+”,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奇差。再回过头来查看商品界面发现,商品真实销量只有几十件。产生困惑的不只是消费者。不少商家反映近段时间发现一个怪现象:明明花大价钱请了网红带货,直播时订单多到数不清,第二天却收到大量退订通知,实际成交数惨不忍睹。 (9月4日《法治日报》)
网红为赚取更高利益,一边给商家的卖货数据“注水”来赚取巨额坑位费,一边用虚假宣传迷惑消费者割“韭菜”,这种行为被形象地称为“两头坑”,即欺骗了商家、误导了消费者。“两头坑”乱象在侵害商家和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直播带货行业秩序。
据调查,网红带货背后已然形成了一整条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直播间、主播负责收取坑位费,网红团队将刷单任务分包出去,由刷单水军通过虚假账号进行“人气美颜”。我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事实上,网红带货“两头坑”并非新鲜事,但为何此类乱象仍难以根治?有专家指出,带货产品保质保量不能只靠网红们“自觉”,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还需注意的是,一些主播及所在机构拒绝签订带货合同,已经成为商家维权的一大“卡点”。前不久,状告网红“太原老葛”方的商家就表示,当自己要求签合同时,对方却拒绝并表示“我的嘴就是合同”。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规定,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治理网红带货“两头坑”,网络平台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平台上的销售者、主播进行资质审核,通过技术手段建立更严密的防刷体系,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违法行为。对数据“注水”的商家和主播、机构,该禁播的禁播、该封号的封号。
相关部门要强化全链条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嫌刷单、刷好评等行为的商家和主播、机构,积极介入调查并依法查处。同时,也提醒商家在选择直播带货合作伙伴时,仔细审查对方资质、过往业绩、市场口碑,并签订明确清晰的合同,避免出现纠纷难以解决。只有在用户举报、信用管理体系、平台约束、违法处罚等一系列制度都“长出牙齿”、发挥应有的功力时,网红带货才不敢信口开河“两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