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炎热,湖南省湘潭县天易金霞小学家委会向学校捐赠空调。9月5日,湘潭县教育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责成该校回购所捐空调,并妥善处理由此而引发的其他问题。(9月5日九派新闻)
据此前媒体报道,相关人员表示,家长捐赠空调的事情是家委会组织的,学校没有参与;教育局不会统一安排,学校也不会强制组织,纯属自愿。这样的说法可能并非虚言,有网友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称,很多学生教室里没有空调,家长想捐空调给学校。
炎炎夏日,孩子们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里上课,确实有些辛苦,这是许多家长所无法忍受的。“好事者”建议为学校捐空调,就成为并不新鲜的现象。在相关报道下面,有网友就说:“为什么不行啊,我们这边都是家长买的,每家只出几百元用六年,电费不是自己家孩子用了吗,而且到每个人也没多少了啊!”这样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家长的心声。
如此,相关调查处理是否属于“狗拿耗子”呢?当然不是。
为学校捐空调,是家委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家长的自发自愿行为,但这并不代表着此事的正当性。作为学校、家长和教师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家委会的职责包括沟通协调、参与管理、组织活动、反馈意见等,组织家长为学校捐空调、购买纪念品等,并不是家委会的职责所系。因此,家委会的行为“越界”了。
进一步来说,为学校捐空调,虽是家长的自愿行为。但这样的自愿,成色不足,是多多少少打了折扣的。更准确来说,是一种“派捐”。空调的费用、电费的钱,最终会由家委会摊派到每一位家长身上。虽然,“家长如果不同意,可直接向家委会拒绝”。但在很多时候,一些家长或迫于道德绑架、维护孩子的尊严、其他家长的压力等等因素,不得不同意捐赠空调的倡议。而事实上,他们可能并不愿意,也缺乏这样的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家庭是客观存在的。许多家庭之所以没有安空调,并不是不知道空调的好处,而是缺乏这样的经济条件。很显然的是,在空调日益普及的当下,这些少数家庭的意见被选择性忽视了。
理解了这些,对家长捐空调责成学校回购的处理结果,也就不难理解了。学校可以接受捐赠——真正意义上的捐赠,而不是派捐。如果有家长真心实意为学校捐空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是没有相关部门会查处的。因此,我们应该支持相关部门的叫停处理,杜绝这样的“派捐”行为发生。
家长们希望孩子们在有空调的教室里学习,在当下来说,也不能说是奢望。因此,如何合理满足家长的这一需求,也需要地方和教育部门有更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