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
“一级房建证,贵州、湖北的单位,挂靠3个月,5000—6000元;浙江的单位,挂靠一年,1.7万—1.8万元,上全年社保”“证书挂给我,你等着收钱就行”……近日,北京的张先生收到一位中介发来的上述信息。张先生说,自从去年他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分享到社交平台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证书挂靠出去。
(9月11日《工人日报》)
在工程建设领域,“挂证”现象已成为一大隐患。所谓“挂证”,即是指个人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非供职单位名下,以获取经济利益,而并不真正参与该单位的工作。这种行为的存在会导致工程项目中出现人证分离的现象,干活的没有证,有证的不干活,给工程项目质量埋下严重隐患。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旨在打击这一乱象,但治理之路仍任重道远。
“挂证”乱象的根源在于市场对证书的非理性需求。一些企业为了提升资质、承揽更多工程,不惜通过挂靠证书来“装点门面”。这种需求催生了考证和“挂证”的热潮,甚至吸引了一些非从业者加入考证大军。他们考证的目的并非为了从事相关工作,而是为了通过挂靠证书获取额外收入。这种扭曲的市场需求,不仅破坏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公信力,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挂证”现象屡禁不止,杜绝隐患需多管齐下。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监管合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用人机制,降低对外部证书的依赖,注重培养员工的实际能力和职业素养。此外,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唯一社保”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乱象的蔓延。这一要求确保了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的一致性,增加了“挂证”的难度和成本。然而,“唯一社保”并非万能钥匙,对此,需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来堵塞漏洞。
从长远来看,治理“挂证”乱象还需从源头上着手。有关部门应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在注重证书的同时,更应强调个人的实际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人才市场的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和安全。